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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金塔卫生信息局 更新:2013/7/12 字体:

 

金塔县卫生局文件

金卫发〔2012〕11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酒卫发﹝2012﹞22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2012年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全员参加抗菌药临床应用专项培训,此次培训将作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培训任务由各单位具体负责,采取单位内部培训的方式进行学习。抗菌药临床应用专项培训的学习必须于8月30日前结束。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于8月25日前上报县卫生局医政股,同时上报电子版,授予Ⅱ类学分5分。

   2、从2012年起,当代护士刊授的学分不予认可。中级、拟晋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单位内部业务学习授予的学分必须提前办理学分证,无学分证一律不予通过。

   附件:酒泉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继续教育验证通知

 金塔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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