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信息宣传是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准确地做好卫生信息宣传,是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发挥卫生信息舆论宣传作用,营造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卫生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明确卫生信息宣传工作机构和人员,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编写、报送卫生信息。每月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上报信息不少于3条,各镇(中心)卫生院上报信息不少于1条,局机关各股室上报信息不少于3条。要加强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卫生改革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县局对报送信息进行整理、编辑,在卫生网站上编发采用,对重要信息将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及县政府信息中心。
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局办公室作为处理和编发信息的职能机构,负责对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将采编信息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报主管领导审核后,在县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适宜于省、市卫生网络、对口上级、部门刊物上报送的信息由股室收集、编写,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上报。
三、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
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实事求是,角度新颖,重点突出,标题醒目,条理清晰,内容具体,避免空泛。要突出实效性,对于上级领导视察、调研、会议类信息要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并要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对于重要会议精神、政策落实情况、制定工作举措等信息应在作出后3个工作日报送;对于重要工作类、活动类、建议类、舆情类信息应随时报送;对于突发事件、事故、疫情等动态信息,应在事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四、健全信息考核通报
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信息报送完成情况的量化考核,严格考评管理。局办公室对各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上报信息数量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适时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将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3月2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8212341
附件:信息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统计表
岐山县卫生局
2013年3月8日
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统计表
单位(公章): 时间: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邮 箱 | 备 注 |
分管领导 | | | | | |
联络员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