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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相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上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8 字体:

上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业务水平测试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上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虞卫〔2013〕111号)文件精神,现将业务水平测试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指定书本

《常用卫生法规汇编》(2011版)全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用书------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编(法律出版社)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

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6. 《侵权责任法》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

 考试为笔试,闭卷答题。题型:选择题50题(1.5分/题);是非题25题(1分/题)。 

五、相关事项

1.为便于落实试卷数量,请各考核机构于7月22日前,将统计的本考核机构内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人数上报局医政科;

2.接到通知后请立即通知本单位所有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

3.参加考试的医师请自带蓝(黑)色圆珠笔或钢笔(采用答题卡),凭身份证入场,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

  上虞市卫生局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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