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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扩大内需项目执行情况督导调研的通知
来源:韩城市 更新:2013/7/19 字体: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扩大内需项目执行情况督导调研的通知 陕卫办发〔2011〕215号
发布时间:2011-05-13
各设区市卫生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省级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和各市确立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掌握改革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和做法,指导试点县区抓好下一步改革工作,厅党组决定,拟于5月中下旬,由厅领导带队分组赴各市开展督导调研。同时,对扩大内需项目执行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6日开始,25日结束。
二、调研内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效果,改革试点推进情况。
中央预算内下达我省的第五批扩大内需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三、调研方式
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两项检查分头准备,同时汇报。具体调研时间和活动安排,由各组与调研市卫生局商定。
四、工作要求
本次督导调研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意义大。省级试点县(子长县、神木县、府谷县、镇安县、阎良区),各市确定的试点县、区和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单位要分别对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执行情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确保达到调研预期目的。
各调研组要深入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客观分析试点改革和建设项目的成效、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做好政策指导。召开座谈会要邀请发改、编办、财政、人事、药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县级医院、有关乡镇卫生院领导、医务人员和患者代表参加。
各调研组于调研结束后3日内,向厅医改办提交市、县(区)落实省政府两个《指导意见》的文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度安排,县镇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名称、市县汇报材料、小组调研报告,并及时向厅党组汇报。同时提交《全省卫生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所列资料。
附:1、督导调研分组名单
2、督导调研提纲
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名单
4、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名单
5、《全省卫生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一十二日
附件1:
督导调研分组名单
第一组(咸阳市、铜川市)
组 长:刘少明
成 员:杨亚鹏 孙振霖 黄鹏翔
联络员:黄鹏翔
第二组(宝鸡市)
组 长:黄立勋
成 员:马富春 赵 文 韩戌珺
联络员:韩戌珺
第三组(西安市)
组 长:黄立勋
成 员:陈学文 杨联昌 赵 峰
联络员:赵 峰
第四组(延安市)
组 长:范 兵
成 员:苏荣彪 张宝第 黄 斌
联络员:黄 斌
第五组(榆林市)
组 长:习 红
成 员:马光辉 郝庆玉 张继卯
联络员:马光辉
第六组(安康市)
组 长:刘元琳
成 员:宋静萍 刘 伟 刘远霸
联络员:刘远霸
第七组(商洛市)
组 长:杨 桦
成 员:李延明 夏 阳 王 辉
联络员:王 辉
第八组(渭南市)
组 长:李创义
成 员:石崇孝 袁瑞华 樊海涛 袁孟军
联络员:樊海涛
第九组(汉中市)
组 长:葛云峰
成 员: 安海燕 陈保军 陈 坚
联络员:陈 坚
附件2: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督导调研提纲
一、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组织领导
各地市和试点县(市、区)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区域卫生规划及公立医院设置规划情况。区域卫生规划纳入本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二、公立医院改革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政府保障责任落实情况。
1.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政策落实情况。
2.政府承担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和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3.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的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情况,包括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方面的补助;无主病人救治费用补助情况。
4.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和县医院政府负担在岗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的比例不低于70%等要求具体执行情况。
5.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情况。  
(二)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及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做法。
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执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情况。“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既定目标实现情况。
(三)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重新科学核定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情况。
2.探索建立县级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3.探索公立医院院长聘用制。
4.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5.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6.健全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四)完善医院管理和支持协作机制。
1.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为农村患者提供优质、可及的医疗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2.采取有力措施,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推进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减轻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
3.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制度,逐步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成本控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五)建立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建立公立医院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医院运行进行科学量化考核的情况。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鼓励和引导学科带头人,高、中级技术人才,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医院就业,优化医务人员队伍。
县级医院业务骨干培训计划制定及落实。
鼓励卫生人才下基层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七)信息化建设情况。
县、乡、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及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方案实施情况。卫生行政部门信息专业人员配置及医改监测工作情况。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部署安排
附件3: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名单
(共计37个县区)
一、西安市(2个)
阎良区 周至县
二、延安市(6个)
志丹县 延川县 洛川县 黄陵县 子长县 吴起县
三、榆林市(5个)
神木县 府谷县 靖边县 绥德县 米脂县
四、咸阳市(2个)
彬 县 旬邑县
五、宝鸡市(11个)
金台区 陈仓区 凤翔县 岐山县 扶风县 陇 县 千阳县
凤 县 眉 县 太白县 麟游县
六、渭南市(1个)
韩城市
七、商洛市(1个)
镇安县
八、安康市(2个)
宁陕县 平利县
九、汉中市(6个)
汉台区 西乡县 勉 县宁强县 略阳县 佛坪县
十、铜川市(1个)
宜君县
附件4:
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名单
(共计46个县区)
一、西安市(2个)
阎良区 周至县
二、延安市(6个)
宝塔区 安塞县 延长县 富县 子长县 吴起县
三、榆林市(5个)
神木县 府谷县 靖边县 绥德县 米脂县
四、咸阳市(2个)
彬 县 旬邑县
五、宝鸡市(11个)
金台区 陈仓区 凤翔县 岐山县 扶风县 陇 县 千阳县
凤 县 眉 县 太白县 麟游县
六、渭南市(1个)
大荔县
七、商洛市(2个)
镇安县 洛南县
八、安康市(10个)
汉滨区 汉阴县 石泉县 宁陕县 紫阳县 岚皋县 平利县
镇坪县 旬阳县 白河县
九、汉中市(6个)
汉台区 西乡县 勉 县宁强县 略阳县 佛坪县
十、铜川市(1个)
宜君县
附件5:
全省卫生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卫生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科学组织在建项目实施,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根据陕西省卫生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做好2011年全省卫生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核实各地市、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梳理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进一步完善全省卫生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规范项目管理,督促市县政府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强化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扩大内需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科学合理,项目审批及建设程序依法合规,工程建设安全合格,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及“豆腐渣”工程。
二、检查范围
(一)扩大内需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下达我省的第五批扩大内需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检查36个县级医院及中心卫生院)及厅直单位在建项目。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检查。
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所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着重检查投资严重超概算项目、投诉举报较多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省级重点项目以及自查中“零问题”、“零案件”的单位、地区。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要按照中、省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各自重点检查的范围。
(三)2010年陕西省卫生系统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名单附后)。
三、检查内容
(一)扩大内需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扩大内需项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地项目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是否还存在有未开工项目,未开工原因及下一步应对措施。
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直接关系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重点检查各地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总体情况以及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情况。各地市是否按规定、按承诺落实配套资金。是否按照规定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尚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原因及下一步解决办法。
3、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设计是否按照中央下达计划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等控制指标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的问题。
4、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资金预算是否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规定审核下达。具体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确定的投向和范围。是否存在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建设内容的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的情况等。
5、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市县主管部门是否按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活动、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情况。
1、项目决策方面。重点检查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审批、核备、备案等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投资计划、工程概算调整以及未批先建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和市场准入标准等问题。重点查阅可研报告批复、立项备案文件、项目核准文件、上级下达计划,设计文件批复或审查文件,工程变更审批文件等。
2、招标投标活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实施招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重点查阅招标公告批复、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审结果和评标结果报告、评审报告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和抽取等资料。
3、土地使用权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合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土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否存在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重点查阅建设用地的批复、土地出让合同等资料。
4、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法定证照,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等问题。重点查阅有关合同文件、施工许可证、有关质量监督文件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5、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转移、侵占或挪用资金以及严重超概算等问题,是否按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方法采购物资,是否违法违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重点查阅货物和物资采购报告、计量支出台帐、竣工决算和项目审计报告等资料。
6、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验收等过程信息是否畅通公开,公开的时间、方式、时效、范围是否符合规定等。重点查阅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诚信考核结果公示、建设信息公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招投标、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公开、环境保护等方面8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性文件(中治工发〔2009〕3号至〔2009〕10号)。
陕西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纪发[2010]3号)。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9〕98号)。
五、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包括听取建设项目介绍及自查情况的汇报;查阅项目审批文件、工程项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文件资料,必要时应当摘录或者复印;实地察看项目,重点察看工程质量及实物工程量;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等。
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小组到被检查单位后张贴告示,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做好迎接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配合做好检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汇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情况,不回避、不掩盖问题。
(二)密切配合。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好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和业务骨干作用。
(三)高度重视。检查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建设工程项目,认真填写检查工作记录表;要深入细致、讲求质量,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请示报告,不私自接受媒体采访;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联系人:袁孟军
联系电话:87333822(办) 13991124658
2010年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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