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陕西卫生人才网 > 咸阳 > 正文
兴平市转发《办公厅关于推荐使用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兴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9 字体:

各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使用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3]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兴平市卫生局

2013年4月7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使用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3〕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临床检验项目参考区间是临床评估受检者是否健康及疾病诊断、治疗、预后判断的重要依据。2012年12月25日,我部发布了部分临床常用检验项目基于中国人群的参考区间的卫生行业标准(卫通〔2012〕23号,见附件,具体内容可在卫生部网站卫生标准子栏目中下载),包括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γ-谷氨酰基转移酶(WS/T404.1-2012),血清总蛋白、白蛋白(WS/T404.2-2012),血清钾、钠、氯(WS/T404.3-2012),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WS/T405-2012)。
  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请你们组织做好上述临床检验项目参考区间卫生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供医疗机构在临床检验工作中参考使用。使用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与卫生部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联系沟通。
  联系人:卫生部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 马嵘
  电 话:010-58115064
  传 真:010-65132968
  E-mail: rma@nccl。org。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12〕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卫通〔2012〕23号

现发布《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等8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403-2012 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

WS/T 404.1-2012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部分: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γ-谷氨酰基转移酶

WS/T 404.2-2012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2部分:血清总蛋白、白蛋白

WS/T 404.3-2012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3部分:血清钾、钠、氯

WS/T 405-2012 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

WS/T 406-2012 临床血液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要求

WS/T 407-2012 医疗机构内定量检验结果的可比性验证指南

WS/T 408-2012 临床化学设备线性评价指南

上述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卫生部

2012年12月25日

相关文章
 湖南人才网: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
 海曙区卫生考试网:南门街道社区卫生系列服
 包头卫生网:包头市关于对全市洗浴场所专项
 淮北国家卫生人才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南浔区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注销卫生行政许
 湖北医药卫生人才网:省公布湖北省2013年4月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