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咸阳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咸政卫发〔2012〕410号)文件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县卫生系统将组织一次医务工作者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卫生局机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符合献血条件(年满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干部职工。
二、时间地点
2013年8月5日-8月9日。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各单位职工要积极行动,踊跃参与。
3、各单位要做好此次活动的组织和媒体宣传工作。
4、各单位将本单位负责该项工作联络员的联系电话报县卫生局医政股。
5、请参加献血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和穿上工作服,如有献
血证请一并带上。
6、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前(附件2、3)报县卫生局医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