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121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现拟聘用刘岳鹏等20位同志到我市相关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乐山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反映。举报者须署实名,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3-2495859
附件:乐山市201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拟聘人员的公示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