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广东卫生人才网 > 正文
转发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卫生厅 更新:2013/7/24 字体:

转发卫生部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卫生部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学指组办发〔2009〕4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紧紧围绕卫生部、省委和地方党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重要活动和基层卫生实际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内宣与外宣一起上、动态与典型相结合,注意把握宣传密度,采取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简报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消息、通讯、言论等各类体裁,及时准确报道学习实践活动情况。重点宣传和报道各地卫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学习实践活动行业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抓好各阶段工作的主要进展、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和实际成效;通过学习实践活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作用的好做法、新进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等。
各地卫生部门、各参学基层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新闻信息(文字、图片、视频)组稿与报送工作,并择优上报到我办,同时积极争取在当地和上级主要媒体上刊发、播报。请各地安排人员及时跟踪新闻报道情况,做好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见附表)并及时报送我办。
联系人:陈国文、姚瑶,电话:02083851172、83854680,传真:02083807932,邮箱:gdwstdb@163。com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1.卫生部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2.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媒体报道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相关文章
 海南卫生网: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
 黑龙江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印发黑龙江省纠
 温州人才网:转发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毫州人民卫生网: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
 吴兴区医师考试网:2013年度医师执业资格考
 宜都卫生信息网:宜都市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