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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卫生厅 更新:2013/7/24 字体:

粤卫办函〔2012〕19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驻穗附属医院,厅直属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2〕408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粤卫办〔2012〕29)有关安排,制定本辖区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方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通知》中附件《“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自查总结,并按时报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及自查总结报告。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自查总结报告(包括2011年以来“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有效做法和创新举措、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下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省“三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
(二)请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驻穗附属医院、厅直属医疗机构将自查总结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省“三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其中自查评分情况应以《“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为评价模板。
联系人:罗灿、项芳,电话、传真:020-83801862,活动专用电子邮箱:gdshymy@126。com。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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