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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珠海卫生局 更新:2013/7/24 字体:
 

珠卫〔2011〕267号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

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市卫生行业协会:

现将省卫生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2011〕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护士执业准入管理工作

各区卫生局要严格护士执业准入管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的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要本着向广大患者负责,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护理工作者负责的精神,明确主要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抽调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注册工作顺利开展。各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护理主管部门及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认真学习《护士条例》及其配套文件

各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学习《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领会护士执业准入的精神实质,掌握相关政策,把握相关要求,要组织对医务人员尤其是护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三、各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

  各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责任、有义务把好护士执业准入关,要坚决杜绝招聘、使用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人员。各区卫生局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符合《护士条例》准入要求的人员从事护理活动,加强执业注册申请材料的审核,切实做好审批,履行好审批机关的职责。

  四、努力改善护士执业注册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提供便利,原则上由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原件,见附件9)及受托者的身份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各区卫生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明确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及其他相关护士许可事项的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办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受理时间、负责人及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杜绝态度冷、横、硬、推,切实履行好服务告知职能,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有效的护士执业注册服务。

  五、依法开展护士执业准入工作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贯彻执行护士执业准入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发证机关和注册机关

护士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和护士执业注册机关: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实行属地管理和市卫生局发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地点:珠海市卫生局服务窗口(珠海市红山路230号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负责人:陈永铿,咨询电话:2262687, 2262865,226210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投诉受理机构:市卫生局,电话:2128252、2128254

香洲区卫生局发证的医疗机构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局香洲区府707房(香洲翠景路99号)。办结时限: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负责人:区丽卿,咨询电话:251673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投诉受理机构:香洲区卫生局,电话:13823089832。

金湾区卫生局发证的医疗机构办理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局服务窗口(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9号楼301房金湾区卫生监督所)。办结时限: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负责人:黄乔,咨询电话:779330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投诉受理机构:金湾区卫生局,电话:7263861

斗门区卫生局发证的医疗机构办理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局3楼医政股(斗门区白蕉镇连兴路80号),办结时限: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负责人:吴珊珊,咨询电话:551022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投诉受理机构:斗门区卫生局,电话:5510231

(二)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护士首次申请执业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见附件8);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6.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7.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张。

  已具备执业条件后3年内未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或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提交在我省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应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

  护士申请首次执业注册时,其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发证、注册条件者的申请资料统一送交执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护士延续注册

  申请护士延续注册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见附件3);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时,其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执业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程序同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四)护士变更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及时向注册机关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变更申请人填写《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见附件4),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到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注销执业注册

办理护士注销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见附件5);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执业护士有《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向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由注册机关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注明注销。

(六)遗失补证

申请护士遗失补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原件(见附件6);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遗失声明登报的报纸原件(应为整页)。

  附件:1.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的试行管理办法
     2.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4.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5.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6.广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

7.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8.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9.授权委托书

10.珠海市护士注册流程图

11.护士首次注册资料清单

12.护士延续注册资料清单

13.护士变更注册资料清单 

14.注销执业注册资料清单

15.遗失补证资料清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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