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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字体:

韶卫〔2009〕8号

韶关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韶关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韶关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四日

韶关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韶关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成员分工和工作制度。

一、成员

领导小组

组  长:郭伟强(韶关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倪秀锋(韶关市卫生局卫疾科科长)

成  员:梁方武(韶关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康怀雄(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郑家潮(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倪秀锋(兼)

副主任:郑家潮(兼)

成  员:卢志坚(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科主任)

陈汉飞(韶关市卫生局卫疾科副科长)

朱逸明(韶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陈晓平(韶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廖群力(韶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科长)

曾绪芳(韶关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科长)

联络员:

陈汉飞(韶关市卫生局卫疾科副科长),8621964,13826360450

谢晓斌(韶关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8610316,13509861972

林裕端(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8728280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疾科(传真:8176606,邮箱:sgwsj@163。com),办公室设立综合信息组和稽查组。

㈠综合信息组:

倪秀锋: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组织办公室落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起草领导讲话稿。

卢志坚:负责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抽检样品送检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样品检验工作。

陈汉飞:负责起草卫生局文件、有关工作制度、总结汇报材料、会议纪要,负责各成员报送信息的分析和汇总,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谢晓斌: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每月12日、28日前,汇总各地上报的信息,及时报送市卫生局卫疾科,负责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有关会务工作,邮箱:sgwsj@163。com

朱逸明:负责收集、核实、汇总、统计各地上报统计报表,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㈡督查组:

郑家潮:负责组织落实有关督查工作。

曾绪芳:负责起草专项整治督查和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汇总督查资料。

朱逸明:负责督促各地及时上报有关抽检结果,对各地报送情况进行统计,负责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抽检结果沟通和核对,按抽检计划时限要求及时将结果发送市卫生局卫疾科;负责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的登记、处理、移送等管理工作。

廖群力:负责编印信息材料和有关资料汇编;协助朱逸明督促各地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工作动态以及专报等材料。

二、主要职责

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㈡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厅、市政府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

㈢贯彻落实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

㈣讨论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必要时提交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㈤组织、协调和督查各地整治落实情况,研究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㈥及时收集、汇总各地工作情况,统计数据,分析检测结果,报送和通报相关信息。

㈦完成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为确保我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工作有序进行,办公室建立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

㈠会议制度: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了解各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研究遇到的问题和相应措施,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组长、副组长或委托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

㈡信息统计报送制度:为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各地的信息、动态、统计报表由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非涉密文件可以直接发送邮件到专项整治办公室邮箱:sgwsj@163。com

1、整治办公室每半月收集并催报各地上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报表,统计后由办公室领导签发,报送卫生厅和市食安办;

2、各地报送的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收集,由办公室领导签发,每半月报送卫生厅、市食安办以及有关部门一次工作动态;对重大行动和发生重要的情况,随时以工作专报方式报送。

㈢信息报告制度:办公室成员单位每半个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㈣督查制度:办公室于2009年3月上旬,组织卫生监督人力对全市进行督查验收。在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情况或跨地域的情况,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每一阶段结束后,有针对性地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㈤投诉举报制度: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为:0751-8614998,并在市卫生监督所网站开通网上举报。举报电话在工作期间专人值守,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登记,及时对投诉进行清理,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协调和处理。

㈥宣传制度: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 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公布、专家座谈、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㈦联络员制度:收集各地和市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项整治联络员联络方式(见附件),各部门要建立密切、快速联系途径,确保信息收集、沟通及时、有效。

㈧抽检和危害分析制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相关抽检工作,对各地专项整治中发现及其他部门通报的非法添加物和滥用添加剂进行汇总,并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专家组进行分析,形成结果报省专项整治办公室和市卫生局,并通报有关部门。

㈨经费保障制度:各单位要制度有关经费预算,并及时对使用的经费进行统计,我局根据预算积极争取省和市专项经费。

 附件: 韶关市卫生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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