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广东卫生人才网 > 韶关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字体:

韶卫〔2009〕2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农村饮水问题,实现农村饮水卫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卫生安全工作,把实现农村饮水卫生安全作为确保农村人口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2008年3月17日我局与市发改局、水利局联合发文要求(韶卫〔2008〕42号),积极履行卫生部门职责,建立水质卫生常规监测制度,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二、要加强与发改、水利部门沟通,掌握2000年以来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建、在建、待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以项目点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档案,做好水质前置评价、建设前水源与建成后验收性水质监测工作。对于供水能力≥3000立方/日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要配合好上级部门开展卫生学评价工作。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水性疾病监测,尤其是当地的涉水病区(氟病区、砷病区、血吸虫疫区),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水质监测计划,并完成年度工作报告。要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质量,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水质监测指标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抓住我市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各级行政领导年度目标考核的机遇,积极协调各级财政安排解决常规水质监测费用,同时要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相关文章
 巴中市卫生人才考试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
 温州卫生网: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局后备干
 义乌医药卫生人才网:义乌市北苑社区卫生服
 扬中人才卫生网:2012年第3季度基层卫生医疗
 新昌人民卫生人才网:2013年1月份卫生许可发
 重庆卫生考试网:2011重庆市乡镇临床执业助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