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在职技术人才公告(一)
为适应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南海区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技术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工作机构
招聘原则: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工作机构: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统一组织,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时间计算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博士生、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招考对象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性别 | 人数 | 其他要求 |
区人民医院 | 护士 | 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 | 女 | 2 | 有执业证,有二级医院工作经验,未婚,身高162cm以上。 |
区中医院 | 护士 | 护理学 | 大专 | 女 | 8 | 有执业证。 |
区中医院沙头分院 | 财务 专员 | 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方向) | 研究生 | 男 | 1 | |
区中医院沙头分院 | 护士 | 护理学 | 中专 | 女 | 1 | 南海户籍,有执业证,有从事社区卫生工作经验,日后从事社区护理。 |
区中医院沙头分院 | 妇产科医生 | 妇产科学 | 本科 | 女 | 2 | 医师及以上职称,日后从社区工作 |
桂城医院 | 放射科医生 | 医学影像 | 本科 | 男 | 1 | 医师及以上职称,35岁以下。从事社区医疗工作。 |
黄岐医院 | 皮肤科医生 | 皮肤与性病学 | 本科 | 男 | 1 | 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
黄岐医院 | 妇产科医生 | 妇产科学 | 全日制本科 | 女 | 1 | 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丹灶镇医院 | 放射科医生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男 | 1 | 初级(师)以上职称,佛山户籍。35岁以下。 |
西樵人民医院 | 护士 | 护理学 | 大专 | 女 | 1 | 十年以上工作经验,主管护师或以上职称 |
西樵人民医院 | 病理技师 | 病理技术 | 本科 | 男 | 1 | 四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病理学技术专业资格 |
西樵卫生服务中心 | 护士 | 护理学 | 中专及以上 | 女 | 3 | 有执业证。中专学历须具备南海户籍。 |
注:非全日制护理大专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具备南海户籍或配偶在南海工作。
三、招聘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下载《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完该表后,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签名的《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已婚者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局17楼招委会办公室
(地址:佛平二路82号)
联系电话:0757-86229289
3、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4日至5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资格审核:由招委会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委会发出实践考核通知书,应聘者凭实践考核通知书到招聘单位进行实践技能考核。参与实践考核的人员名单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
(三)实践技能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在招聘单位进行,实践考核期为10至20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内,由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鉴定。
下列情况视为实践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人员名单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
(四)笔试
笔试试题由招委会统一命题,不设复习用书。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合格者以实践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并确定最终排名。
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
(五)组织考察和业务考察
由招委会及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
(六)体检
应聘人员到招委会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健康标准,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确定聘用人员
招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委会办公室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收到投诉,经招委会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凭招委会发出《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办理有关手续;招聘单位要根据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接收手续,无故不得拖延。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管理与待遇
取得聘用资格的技术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为招聘单位正式聘用人员,采取事业单位聘用制,遵循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聘用人员按照医院管理要求,根据各岗位任务、责任大小、技术高低、职称级别、风险程度等依照医院经济分配方案中设定的项目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三)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组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29234。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