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湛江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湛江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代章)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湛江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组发〔2009〕39))、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卫学组发〔2009〕2号)和湛江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关于湛江市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湛学组发[2009]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卫生部、省卫生厅及市委的部署,我市卫生系统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服务体系的最基础部分,是直接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力军,也是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具体实施者。这些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更为广大群众关注,搞好了对于保证人民群众得实惠,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一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第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强烈的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习实践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抓住重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基层单位,难度大,任务重,要掌握方法,做到“三个明确”:
第一,明确要求。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针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特点,结合我市卫生行业实际,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为总的实践载体,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相结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第二,明确方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实效,着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各项重点改革措施的全面落实。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端正发展理念,提高服务能力,转变行业作风,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更加注重简便易行,紧密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开展工作。根据总的实践载体,勇于创新,设计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有吸引力、让广大群众能积极参与的活动方式。三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的要求,切实找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要根据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的党组织设置、党员人数、工作内容等方面的特点开展工作。四是更加注重强化基层的要求,着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以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和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能力建设。五是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着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已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本身的整改措施落实在基层、体现在基层、转化在基层。
第三,明确重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突出行业特色,在实践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任务落实:一是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二是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落实。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农村改水改厕、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健康档案、实施慢病干预、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和常见病筛查等各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保证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三是抓好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工作的落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试点工作。四是抓好行业作风建设的落实。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效能。积极转变作风,确保实现“四个减半”、“五个零增长”的目标。进一步抓好行业作风工作。加强对执业行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宣传先进典型和事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结合实际,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以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工作。传达上级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摸清党组织设置情况和党员底数;研究设计符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的学习实践活动具体载体;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召开指导工作动员大会,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按照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和3个阶段6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的行业指导。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时间安排35天左右,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搞好“三会两提高”。
“三会”即(1)举办学习辅导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规定书目,学习中央、卫生部、卫生厅和市委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卫生部和各地编写的辅导教材。学习《
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2)组织讨论交流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讨论交流会,交流学习科学发展观、落实医改任务、推动基层卫生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的心得体会,研究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3)召开走访座谈会。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要深入科室班组,村镇社区,广泛征求、听取干部职工、患者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调研走访要与转变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民措施、帮助患者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通过深入学习调研,努力达到“两提高”的目标:(1)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内涵、根本要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的认识和理解,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坚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2)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化为推动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和自觉行动。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时间安排35天左右,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着力做到“三对照三理清”。
分析检查要着力做到“三对照三理清”,即(1)对照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理清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2)对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理清解决城乡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提高本地人民健康水平的过程。(3)对照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等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打牢卫生系统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一般50名党员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其他单位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分析检查本单位在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努力形成推动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的共识和正确思路。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从单位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检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本单位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要提高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尽早介入、全程参与研究起草工作,加强集体讨论,使研究起草分析检查报告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目标和措施的过程。初稿形成后,召开党委会或支委会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组织党员干部、员工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特别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议政能力的群众参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评议。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行不行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补充到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时间安排45天左右,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重点开展“四个一”科学发展创先争优活动。
(1)向群众作一次公开承诺。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一般50名党员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其他规模较小、党员人数较少的医疗单位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方案和措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职工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方案和措施要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结合落实医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的具体责任,做到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围绕制定、落实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立足本单位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使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更加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
(2)着力解决一批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解决一些困扰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发展、通过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群众反映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解决投入不足、基层设施设备薄弱、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基层人才欠缺、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不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保障能力不高,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医患关系紧张、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过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医疗卫生政策落实兑现不到位等方面的热点问题。
(3)建立完善一批保障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要做好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本单位规章制度,集中力量把中央和省确定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等各项惠民利民便民的政策措施落实好,着力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安全和事故责任追究、畅通患者诉求渠道、医德医风考核评价、人才培养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通过制度化建设,切实转变本单位的服务理念、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深化医改的实际效果。
(4)宣传一批落实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要注意挖掘和宣传推动工作有新举措、科学发展有新成效、优质服务有新成果、人民群众满意的先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无私奉献、克己奉公、医德高尚、医术高超、深得群众喜爱的优秀基层医务工作者,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技术,增强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基层医疗人员的理解、尊重和爱护,充分展示基层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做好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四、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参加第三批学习活动的医疗单位进行指导检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指导。中央明确提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党委领导、行业指导的方法。这是一个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加强行业指导,注意把握好指导的角度,做到“既不越位,更不缺位”。市卫生局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在省卫生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县(市、区)卫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二)明确职责。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按照本地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符合要求、贴近党员实际、符合卫生特色。二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医改的各项任务,促进科学发展。三是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按要求及时将进展情况报市卫生局。
(三)强化宣传。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市卫生局每半个月出一期学习实践活动简报,请各县(市、区)卫生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13日、27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一次书面信息资料,以便相互交流,促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四)突出要点,树立典型。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抓好一批先进典型,以带动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深入有效开展。市、县(市、区)卫生局都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注意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五)统筹兼顾。学习实践活动,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要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要与做好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向市卫生局学习实践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