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类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为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2010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考生报考单位名称与审核盖章部门一致,不得挂名报考;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单位的属地原则,不得跨地、市报名;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2010年护理、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至考点报名确认。
(五)参加初(士)级专业技术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初(师)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方式、时间:
2、现场确认。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1月12日(元月1-3日休息,双休日不休息),考生到武汉医师协会(汉口新华路10号,协和医院门诊对面)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三、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一)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二代)、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
照片5张、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考试专业代码027至091须提供)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二)确认程序:
考生携带网报成功后打印并加盖公章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到确认现场资格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考务工作人员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图章,考生凭审验件到缴费处交报名费;凭报名缴费发票到信息确认处摄像,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核对,如有误提请工作人员修改,无误则在信息单上签名;考生将加盖有审验图章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后的《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5张递交资料处。
四、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规定:
(一)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两个专业类别。
(二)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自2009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二)65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 22、23、29、30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三)51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22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2010年5月23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
铅笔、橡皮。
(四)自2010年4月28日起至5月30日止,考生个人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按要求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
六、报名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七、资料预订:
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用书、考试大纲、等资料,由考生在报名时向各级报名点预订。由各报名点汇总后于2010年1月12日前报考区汇总订购。
八、查询网站:
武汉人才网“武汉人事”栏目(网址:www.whrsj。gov。cn);
武汉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网址:www.whwsj。gov。cn)。
九、咨询电话:85795033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武汉考点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