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湖北卫生人才网 > 十堰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十堰卫生网 更新:2013/7/26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有关医药卫生院校:

根据湖北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卫人才发[2013]2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考试具体组织、报名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1、个人网上报名:2013年1月30日—2月25日;

2、单位(学校)审核:2013年2月1日—2月25日;

3、报名点审核确认:2013年2月16日—2月25日;

3、十堰考点审核确认: 2013年2月18日—2月28日。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在个人网上报名期间必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rencai/)和湖北卫生人才网(www.hbwsrc。net)填报相关信息,才能完成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交至所在单位(学校)进行审核,由单位(学校)于2013年2月18日—2月28日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应届毕业生一律由所在学校统一负责报名工作,并于2013年6-7月间组织本校应届毕业考生在湖北卫生人才网上传考生毕业证书。

4、十堰考点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19—8117014。

附件:关于转发《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鄂卫人才发[2013]2号)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相关文章
 嵊州医学考试网: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卫生系列
 台州卫生人才考试网:有关浙江省台州医院PE
 路桥区人民卫生人才网:路桥腾达路改造前往
 龙岩市医考中心:有关2014年度市直医疗卫生
 南浔区医学考试中心:附件1:2015年南浔区医
 重庆卫生人才考试网:护士资格证的办理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