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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襄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9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发[201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襄樊市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襄樊市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顺利实施,坚持利民惠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襄樊市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一、公共卫生惠民工程的实施目标与主要内容

(一)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2万座

1、受益对象:项目计划内的需改厕的农户;

2、服务内容:新建、改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1.2 万户,切断血吸虫病和肠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卫生;

3、服务方式:工程队上门服务;

4、覆盖范围: 2010 年项目任务1.2 万户覆盖非血吸虫病疫区。项目任务见附表1。

(二)完成改炉改灶1000户

1、受益对象:燃煤型地氟病病区农户;

2、服务内容:改造炉灶,降低氟中毒危害;

3、服务方式:改炉降氟技术员上门服务;

4、覆盖范围:南漳县改炉(灶)降氟任务1000 户。

(三)免费实施一类疫苗预防接种

1、为辖区内0~6 岁儿童(包括所有居住满3 个月的流动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常规接种

按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为全市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麻腮疫苗、A 群流脑疫苗、A+C 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甲肝减毒活疫苗的接种按照省厅的通知安排实施。

3、强化免疫

在全市范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对象为8 月龄~4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1 剂次(具体情况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为准)。

4、应急接种

在宜城市的重点人群中接种出血热疫苗,计划接种4000 人份(严格按照鄂卫函[2010]250号文件要求落实)。

5、乙肝疫苗查漏补种

继续按省方案要求完成1994 年1 月1 日-1995 年12 月31 日出生儿童的第三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对1996 年1 月1 日-1997年12 月31 日出生儿童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计划补种59699人份。

(四)结核病检查和治疗

1、受益对象:在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的疑似和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2、服务内容:

免费拍胸片。首次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免费拍胸部正位片一张(仅限一张正位片,),在治疗末期(初治为6月末,复治在8月末)再免费拍胸部正位片一张。

免费查痰。首次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免费查痰;在项目门诊登记治疗的肺结核病人治疗期间免费做三次痰菌复(初治2、5、6月末,复治2、5、8月末)。

免费治疗。 经结防专业机构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均可享受国家统一提供的免费抗结核药品(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已胺丁醇、链霉素等5种药物)治疗及相应数量的护肝片,其中,初治6个月,复治8个月。复治涂阳病人只能获得一次免费治疗机会,经规定的复治涂阳化疗方案治疗后,痰菌仍然阳性者(复治失败病人),不再提供免费治疗。

为密切接触者提供交通补助费。对于到结防专业机构检查的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每人发5元交通补助费。

3、服务方式: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治疗或居家随访服务。

(五)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阻断母婴传播措施

1、全市免费自愿咨询检测2.07万人次﹙含免费自愿咨询检测5700人次,主动免费筛查3600人次,监管场所人员筛查5400人次﹚;

2、全市免费抗病毒治疗380人;

3、全市免费检测孕产妇4.1万人,对阳性孕妇全部实施免费阻断母婴传播措施。

(六)麻风病救治救助

1、受益对象:麻风病现症病人、监测期患者、愈后成活病人及家属;

2、服务内容:为麻风病患者免费提供抗麻风病药物治疗;对现症病人、监测期病人、愈后成活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免费体检、查菌和咨询;对需要且适合手术的所有成活患者,配合上级安排协助开展免费矫形手术;对需要且自愿住院的麻风病患者,根据竹山麻风病院的安排,逐步落实;对成活且生活困难的患者,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逐步为他们申请低保和相关政策;

3、服务方式:门诊治疗;

4、覆盖范围:全市各县(市)、区。

(七)疟疾查治

1、受益对象:疟疾现症病人和疟史病人;

2、服务内容:免费为339名现症疟疾病人和337名疟史病人提供抗疟药品,开展7.755 万人次的门诊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

3、服务方式:门诊治疗或上门服务;

4、覆盖范围:全市各县(市)、区。

(八)慢性病管理

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

(1)开展高血压患者筛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必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

(2)高血压患者的随访。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要提供至少4 次面对面的随访。内容包括测量血压做出评估,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询问患者症状和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分类干预,对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等。

(3)高血压患者的健康体检。每年进行至少1 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有条件的可增加血钾浓度、血钠浓度、血常规、尿常规(或尿微量白蛋白)、大便潜血、血脂、眼底、心电图、B超等检查,老年患者可进行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初筛检查。

2、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1)开展Ⅱ型糖尿病患者筛查。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

(2)Ⅱ型糖尿病的随访。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提供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随访内容主要包括: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询问患者疾病史、生活方式等;了解患者服药情况;根据患者血糖控制情况和症状体征,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对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等。

(3)Ⅱ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对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应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足背动脉搏动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增加糖化血红蛋白、尿常规(或尿微量白蛋白)、血脂、眼底、心电图、胸部X线片、B超等检查,老年患者可进行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初筛检查。

(九)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筛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由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对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 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4、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通过健康教育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十)健康教育

1、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放置任群众取阅的卫生健康教育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 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

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正常应诊的时间内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录像带、VCD、DVD 等视听传播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处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个机构每季度最少更换1 次宣传栏内容。

4、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6 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5、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每两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二、职责与任务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培训、督导和宣传工作。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麻风病防治机构)分别负责免疫规划、艾滋病、地方病、慢病、疟疾、健康教育、结核病和麻风病防治项目的实施;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与督导检查;

(三)各级精神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病情评估、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信息上报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五)设产科的医疗机构负责为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完成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首针接种任务。

(六)各级爱卫办、血防办负责组织开展农村改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有关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确保政策到位、程序到位、思想到位、服务到位及经费到位。对每一项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应安排一名专人具体负责。具体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和各责任单位要研究制定公共卫生惠民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人员、责任、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程的实施。

(三)实行督查督办。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公共卫生惠民工程的实施列入机关行政绩效考核范围,根据各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实施方案、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和各责任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实施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并作为实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资金需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改的相关政策要求,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惠民工程的资金需求。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定期和不定期宣传公共卫生惠民工程的实施意义和成就,褒扬先进,凝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公共卫生惠民工程的开展。

(六)建立工程进度报告与通报制度。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上月工作进度(报表样式件附件2)于每月4 日前,通过OA 系统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万永凌同志收,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邮寄市卫生局疾控科。省、市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各地工程进展情况。

主题词:公共卫生  惠民工程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襄樊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 年6月25日印发 

附表1:

襄樊市2010 年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分配表

项目单位

2010年任务数(座)

合计任务数(座)

枣阳市

5000

5000

谷城县

5000

5000

保康县

2000

2000

合计

12000

12000


附表2:

湖北省公共卫生惠民工程重点项目进度月报表

(市、区)

农村改厕

改炉降氟

乙肝疫苗

补 种

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

高血压

糖尿病

健康教育

任务数

完成数

%

任务数

完成数

%

应管理数

已管理数

%

应管理数

已管理数

%

应管理数

已管理数

%

应管理数

已管理数

%

发放印刷资料(份)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个)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次)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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