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湖北卫生人才网 > 襄阳 > 正文
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襄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9 字体:

襄卫发[2010]70号 [点击浏览该文件:70号附件.doc]

襄城、樊城区卫生局、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城区各托幼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发[1997]186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卫发[1997]344号)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标准》的通知”(鄂卫发[1998]6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城区开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及“卫生保健合格证”颁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程序 

市区托儿所、幼儿园按《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标准》自查合格后,向市卫生局书面申请并附自查情况汇报,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组织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技术指导组,按《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托儿所、幼儿园由市卫生局颁发“卫生保健合格证”,同时将检查情况抄送市教育局。

二、检查时间安排

申请评审阶段:2010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为学习标准、组织发动、自查整改、申请评审阶段;

检查评审阶段:2010年12月中旬为检查评审阶段;

总结办证阶段:2011年3月中旬。

三、检查办法

采取一听(听园所长汇报)、二看(看基本设施、制度落实情况)、三查(查资料及各种原始登记)、四询问(询问工作人员、园所长、保健医生、家长)的办法进行检查。

四、有关说明

各托幼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对《评审标准》不理解之处,可及时向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咨询。在完成评审发证工作后,将通过媒体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标准》(试行)

襄樊市卫生局  襄樊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托幼机构  卫生保健  检查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室。

  襄樊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印发
相关文章
 承德人民卫生人才网:承德市卫生局考务中心
 贵溪市卫生人才考试网:贵溪市卫生系统2011
 奉化市人才网:奉化锦元堂中医门诊部公示
 马鞍山卫生网:马鞍山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
 鹤岗卫生人才网:2013年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
 东莞人民卫生人才网:东莞南城健瑞韩美医疗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