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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威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字体:

 

各市区卫生局,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现将《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区及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以下简称“三好一满意”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市卫生改革发展大局,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与公立医院改革、医院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创先争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文明单位创建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引导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关系群众利益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㈠服务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措施便民利民,努力实现服务零投诉。以病人为中心,时时处处为病人着想,急病人所急,打造集诊前咨询、诊中畅通、诊后随访于一体的方便、快捷、高效的绿色诊疗通道,为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温馨的服务。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医患关系和谐。㈡质量好。坚持依法执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诊疗规范、操作规程及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医疗安全、临床用药安全、血液安全,努力实现质量零缺陷。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坚决杜绝过度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安全有效。㈢医德好。尊重患者权利,对患者充满爱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因病施治,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法纪教育制度,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德考评,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㈣群众满意。卫生行业形象有新的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有新的变化,社会满意度有新的较大幅度的提高,行风评议名次争先进位。三、活动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血液、教育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参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四、工作安排“三好一满意”活动时限为2011-2013年底。我局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和全市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每年度工作安排。㈠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度)市卫生局组织制定《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2011年工作方案》),部署201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和我局部署,制定本辖区(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和《2011年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重点查找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促进提高。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考核,帮助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问题,查找根源,促进整改。㈡健全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2年度)对自查整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科学提炼,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加以推广。同时要认真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查处违反制度行为的力度,通过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三重监管体系。㈢创建活动品牌,树立先进典型阶段(2013年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树立典型,创建品牌,开展表彰。所有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在医院内部树立一批服务、质量、医德标兵,市、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在辖区内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推出一批“三好一满意”示范科室、示范医院和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加强宣传,树立标杆,彰显卫生行业风采,整体提升卫生系统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五、工作要求㈠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医疗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是确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保证“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对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骄傲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医疗卫生系统的“品牌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好一满意”活动覆盖面广,参与部门多,涉及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职工和所有业务,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努力加以推进。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市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具体指导市属单位开展活动。市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宣传教育、督导检查3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活动方案的制定实施,指导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活动。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院要成立本单位“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带头组织好本机关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和我局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把“三好一满意”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㈢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突出活动主题,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活动取得的成效。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各单位在做好查摆问题、整改提高、督导检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和品牌创建工作。要进一步拓宽活动范围,在重点抓好公立医院的同时,注意将活动延伸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同时,突出抓好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考评,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炼品牌特色,创新品牌内涵,推广品牌效应,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㈣抓好与重点卫生工作的结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与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先争优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要通过加强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广预约诊疗、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十项便民惠民措施,开展“三双”行动,推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等,实现“服务好”。通过推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医院评价、大型医院巡查、优质医院创建,加强临床专业质控体系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等,实现“质量好”。要通过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强化医德考评,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等,实现“医德好”。同时也要注意运用“三好一满意”创造的环境、理念和机制,增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信心,争取理解支持,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统一思想认识,鼓舞干劲斗志,为各项卫生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和内部环境,实现互为补充,互相促进。㈤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级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热烈活动氛围,树立正面典型,改善行业形象。要建立和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过程中要注意创新形式,贴近群众,突出特色,注重实效。要建立活动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重要活动信息。㈥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督导检查贯穿于“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的全过程。督导内容要包括组织领导、活动氛围、方案制定等面上的工作,更要突出为提高质量、优化服务、医德医风建设而重点开展的业务工作;督导形式上要采取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日常督导检查,每年要有考核评价,三年活动结束时要有明确的结果。要高度重视督导结果的使用,及时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促进医院整改;督导结果要与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有力促进卫生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为全面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顺利开展,我局组织制定了《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附件3),请各市区、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抓好贯彻落实,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和2011年工作计划,于8月20日前报我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综合组。市“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综合组联系人:周 琳联系电话:综合组5300011,宣传信息组5300007,督导检查组5300009电子邮箱:tangcheng968@126. com

附件:1.威海市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威海市卫生局 “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3.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1威海市卫生局 “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  长:吕晓东  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房敏敬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鞠立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  丽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凯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  伟  局副局长王祖胜  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刘新波  局党委委员、中医保健办主任成  员:王月海  局办公室主任  岩  局政工科科长杨  涛  局规划财务科科长唐  承  局医政科科长夏  君  局基层卫生与妇幼科科长邹积志  局疾病控制科科长王祖华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工作机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另设3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宣传信息组、督导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办公室主任:鞠立民(兼)副  主  任: 唐  承  王月海  姜  岩 综合组组长:唐  承   局医政科科长(兼)成   员:王孙伟   局中医保健办杨  飞   局基妇科副主任科员毕建明   局疾病控制科副主任科员颜  洁   局政工科科员周  琳   局医政科科员宣传信息组组长:王月海   局办公室主任成 员:宋佳佳   局基妇科副主任科员李  涛   局办公室科员周  鹏   局医政科科员督导检查组组长:姜  岩   局政工科科长成 员:杨  涛   局规划财务科科长刘  良   局食品协调科科员蒋  锐   局政工科科员附件2:威海市卫生局 “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厅以及局党委关于“三好一满意”活动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㈡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㈢研究审定活动开展过程中有关重要会议、安排事项以及办公室及各组提交的综合性文件;㈣研究制定加强我市全行业作风建设,保持“三好一满意”活动良好成果的长效工作机制;㈤研究、安排须提请局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二、市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综合组、宣传信息组、督导检查组。㈠综合组1、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办公事务;2、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综合组织协调;3、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大型会议组织、领导讲话及活动总结报告起草工作;4、负责制订开展活动的综合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5、负责根据省卫生厅、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6、向省卫生厅“三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推广先进典型;7、负责做好全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信息交流;8、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㈡宣传信息组1、负责制订整个活动的新闻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2、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并协调各地、各单位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3、在市卫生局网站、有关媒体办好宣传专栏;4、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典型案例的挖掘、选树和推广工作;5、负责组织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大型宣传活动;6、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㈢督导检查组1、制订实施贯穿活动全过程的督导检查、整改提高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2、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根据督导情况,向各组、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监督落实;4、负责建立局领导联系点的组织实施工作;5、研究分析全市督导检查、整改提高情况并进行总结;6、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卫生厅《2011全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液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积极推广惠民便民措施,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二、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群众需求,结合实际,制定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㈠卫生行政部门1、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安排部署工作时,牢牢把握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日常工作中,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首接负责制,办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批来访,认真听取和收集群众呼声,坚决克服漠视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服务态度生硬甚至蛮横等现象,认真纠正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不畅通、接待不热情、处理不及时不妥当等问题。2、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实干意识,努力做到“质量好”。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和措施,深化理论和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防止权力滥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积极应对,迅速响应,有序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援;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建立、落实基层和人民群众评议机关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问政、问需、问计于民,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工作效能。3、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做到“作风好”。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工作中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行政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和检查;严格执行禁酒令,对行政人员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办事不公、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坚持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㈡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根据自身职能执行以下相关要求。1、改善服务,优化流程,提升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1)改善门诊服务。落实《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划价、收费、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改革服务流程,优化门诊服务,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分层分科分区挂号、收费、候诊。三级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逐步实行电子排队、叫号。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无节假日服务的通知》,合理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和辅助科室开展双休日、节假日门诊,合理分流医疗机构日常门诊就诊压力;鼓励开展门诊适宜手术。大力推进预约诊疗,二级以上医院制定统一的预约诊疗工作制度、管理规范;积极推进窗口、诊间、出院、电话、短信、网络、社区等多种预约方式,不断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力争到2011年底,三级医院由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机制,推进社区首诊制度,实现双向转诊。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开设家庭病床,积极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居民可以上网查询自己健康档案,方便社区群众看病就医。(2)全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和整体护理服务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到2011年底,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病房,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20%以上的病房。加大临床一线护士配置,逐步做到医院普通病房的床护比达到1:0.6;加强绩效考核和后勤支持系统建设,落实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完善、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3)深入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二级以上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威海市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构架和工作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和培训体系。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按规范尽快组建医院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发挥优势,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开展爱心服务、志愿服务;建立对辖区贫困人口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卫生服务帮扶机制,真正让社区居民得到实惠。(4)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程序,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健全完善医患纠纷内部处理机制;年底前,市级将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各市区要积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机构要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室,专人负责,规范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医患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效分担医疗风险。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5)全面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全市统一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加大按床日、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改革力度,不断扩大范围,增加病种。市卫生局确定选择单纯性阑尾炎、顺产等10个病种,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及定额补助试点。(6)优化新农合补偿流程,方便参合农民结算报销。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开展“一卡通”试点,逐步实行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微机网络化管理。启动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年内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即时结报,50%以上的市区实现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2、加强管理,规范诊疗,持续改进,努力做到“质量好”。(7)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组织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和考核活动。突出抓好首诊负责制、院内会诊、交接班、病房值班、重症和危重病人监护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告诫谈话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重大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严格落实《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继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核心制度落实暗访和医政管理相关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抽查活动,促进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8)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制定《山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临床专业质控规划》。定期考核,形成能上能下的临床质控中心管理制度,推动市级医疗质量控制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市级质控中心数量,健全完善质控组织体系,拟成立血液管理、影像、康复等质控中心,充分发挥临床专业质控中心的作用,组织制定重点临床专业的质控标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9)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积极参与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有2-3个专业成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统筹考虑各项重点工作,将市级重点临床专科申报、评估工作与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建设、“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打造我市重点专科品牌。(10)开展重点医疗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医疗美容机构的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情况。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开展血液透析、心血管介入等医疗技术管理专项整治,积极做好全市第二类技术的申报和准入工作,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11)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双降、双控、双规范“三双行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继续扩大临床路径试点病种种类,将试点范围延伸到县级医院。在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二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重点推动植(介)入类技术、血液净化、肿瘤性疾病、内镜技术等专业的规范化诊疗。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继续扩大全市临检结果“一单通”范围,努力实现同级医院辅助检查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就诊费用。2011年目标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卫生材料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分别控制在44.6%和18.8%以下,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门诊人次平均收费和住院床日平均收费增幅均比上年降低2个百分点;化验收入、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不得高于去年,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在80%以上,处方点评合格率不低于95%。(12)突出抓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配合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卫生强基工程、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行动等,提高县级医院管理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传染科、急诊科等基本科室和重点科室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今年年底前,各市区均有1所公立综合医院要达到二甲以上水平;三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水平。指导县医院积极联系城市大医院,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大力支持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杂症90%以上在县域能够得到基本诊治,明显降低县外转诊率。依托省远程会诊中心建设与县级综合医院影像远程医学会诊平台及医学图像传输系统,完成县级综合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13)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大中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不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强化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严格执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的准入制度,切实减少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3、加强教育,医德高尚,严肃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14)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推动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15)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市卫生局制定《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将医德医风考评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建立健全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16)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净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4、开展评议,接受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17)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市卫生局公布2011年市属医疗机构惠民项目。各市各单位认真总结前期惠民医疗服务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弱势群众的迫切需要,选择覆盖面广、见效快的惠民医疗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医疗服务,缓解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二级以上医院结合各自医疗资源和技术优势情况,制定优惠措施,对新农合病人在大型检查如超声、CT、磁共振减免不低于5%。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对参合农民的优惠扶持力度。(18)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二级以上医院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建立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制定落实院务公开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积极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向社会、服务对象、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与社区居民间的互动交流,积极争取社区基层组织的配合,通过居民代表恳谈会、网上在线交流、制作宣传材料、发放联系卡、义诊、健康教育宣讲等活动,增进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了解。要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人际沟通方面培训,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沟通技巧,拉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居民间的距离,切实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19)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认真落实《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严厉查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违法违纪行为。(20)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二级以上医院制定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开展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或其家属随访工作,收集出院患者对医疗技术、服务态度、治疗效果、康复指导、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出院患者或其家属随访率不得低于70%。(21)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深化院(站、所)政务和党务公开,通过行风举报投诉、开通服务监督热线、设立医患沟通箱、开设行风投诉电子邮箱、发放调查问卷、社会满意度测评等措施,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群众满意的卫生行业。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拓展服务,创新形式,提升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1)积极开展特殊疾病患者便民服务。认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与治疗服务,通过有效的沟通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和配合,保护患者及其家庭的隐私权。改善基层结防医生、督导员与肺结核病人的沟通技巧,落实免费服药政策,切实做好基础DOTS质量。探索耐多药患者治疗管理的多方筹资模式,确保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有效治疗。落实“四免一关怀”措施,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定期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随访、体检,制定个体化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方案。为新发麻风病人提供贴心服务,建立专家随访制度,提供标准化规范治疗。免费为畸残麻风病人实施畸残矫治手术,帮助协调提供轮椅和假肢,开展麻风病康复者心理治疗,改善麻风院村病人的生活和居住条件。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措施,对“关锁”精神病人实行解锁救治,落实贫困精神病人的救助措施。(2)切实改善预防接种服务。合理增设预防接种门诊,缩小服务半径,延长服务时间,实行预防接种门诊周六、周日轮替开诊制度和服务预约制度。加强免疫预防信息化建设,实行全省儿童预防接种联网,方便儿童异地接种。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硬件建设,扩大接种门诊留观区面积,安排专人导诊。简化接种流程,方便群众接种。实行疫苗种类和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接种国家免疫规划内的一类疫苗,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接种二类疫苗要做到知情、自愿。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接种服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和处理工作,提高报告及时率和处置的规范性,加快出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儿童的关爱救助工作。(3)大力开展疾控机构志愿者服务。各级各类疾控机构组建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组织构架和工作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和培训体系,开展以疾控体系为平台的志愿者服务,并逐步吸引社会志愿者参加。重点发展性病、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志愿者队伍、心理危机干预志愿者队伍、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志愿者队伍等。(4)努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社会服务。采取有效措施早期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完善疾控机构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结果报告制度,为科学调整疾病防控策略和临床救治提供依据。加强与性病、皮肤病等专科门诊合作,向性病病人发放干预包,通过健康教育和性伴追踪,改变高危行为,阻断危害传播。建立、扩大艾滋病病毒自愿咨询检测网络,以县(市、区)为单位自愿咨询检测点覆盖率达100%。加快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增加开通城市数量,扩大服务时段,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5)开展疾控服务“五进”活动。开展疾控服务进社区、农村、企业、校园、机关活动。疾控机构深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校园,以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卫生知识宣传、公共卫生状况调查、疾病防治培训、“健康山东”等行动为载体,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厂矿企业和学校卫生室等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对不良生活方式及行为进行积极干预,增强群众预防疾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技能。2、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改进疾控工作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6)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与工作规范。严格落实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处置等疾控工作制度,确保疾病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疫情处置的有效性。认真执行预防接种疫苗储运安全管理和疫苗接种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加快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开展疫苗全程电子监管试点。对纳入管理的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认真做好随访管理、病情评估和规范治疗,确保患者治疗质量。建立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质量报告与通报制度和质量安全事件告诫谈话制度。(7)不断完善疾控工作绩效考核。结合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建立覆盖疾控工作所有专业的全过程、全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岗位作业指导书的作用,规范工作流程,规范表单记录,规范操作要求,不断完善反馈、督查、整改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探索绩效考核常效管理措施,不断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提高绩效考核的效力。(8)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疾控机构按照《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和实验室评审要求,建立实验室质量体系,实行层级管理,持续对不符合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建立完善重点疾病检测实验室室间质控和外部质控考核制度,落实实验室检验工作规范,严格操作规程,做到实验室检测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出具公正、科学、准确的检测报告。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生物安全措施,遵守菌毒种保藏、运输规定,严防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传播。(9)不断改进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建立完善卫生防病信息发布制度和核心信息专家论证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权威、正确的疾病防治知识。加强对社情舆论的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信息,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疫情、病情,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加强健康知识传播,拓宽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10)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开展全科疾控责任制指导团队试点,加强疾控专业人员和乡镇(社区)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提高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在全市疾控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与技术比武活动,实施疾控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选疾控优质服务示范岗位。改善基层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重点落实在没有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的地区,由疾控机构承担精神疾病防治职能,推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或心理卫生科,消除精神疾病防治服务空白。3、加强疾控系统行风建设,传承“老防疫”优良传统,构建新时期疾控文化,努力做到“医德好”。(11)加强疾控系统作风建设。组织系统学习《全省疾控系统职工行为守则》,提高综合素质,规范职工行为;继续健全完善疾控工作值班制度、应急制度、疫情处置、质量控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强化疾控人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树立良好的疾控队伍形象。(12)强化疾控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疾控工作者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接种门诊、样品受理等重点对外服务窗口要结合实际开展“擦亮窗口”、“微笑服务”、“限时办理”等承诺服务,杜绝“冷、硬、顶、推、拖”等现象。(13)建立完善疾控系统工作人员作风考评制度。建立对疾控工作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工作作风考评作为对在岗人员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疾控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细化考核指标,规范疾控服务行为。4、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14)加强疾病控制文化建设。围绕疾病控制工作中心任务,大力倡导疾控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文化、精神文化、形象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提升疾病控制核心价值理念和服务理念的感召力。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疾控机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爱岗敬业、服务奉献、富有战斗力的疾控队伍,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服务水平。(15)开展服务对象回访。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制度,开展满意度调查和患者或家属回访工作,搜集预防接种对象、特殊疾病患者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单位对疾控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技术、态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16)完善疾控工作社会监督。各级各类疾控机构积极主动地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大社会公众监督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及时反馈。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疾病控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㈣卫生监督机构1、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1)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服务。积极推行卫生行政许可AB角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到期提醒制、服务随访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审批程序、许可标准和服务措施,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流程简洁明快,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措施便民利民,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审批,努力实现服务零投诉、许可零差错。(2)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指导力度。推行人性化执法,强化对管理相对人指导和服务,帮助管理相对人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和卫生监督执法手册,严格按法律要求和规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3)积极推行卫生监督柔性管理。积极推行柔性监管,坚持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把执法重点放在纠正卫生违法行为上,实行轻微违法警示制、行政处罚约谈制和罚款缴纳提醒制,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2、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4)大力实施职业卫生推进工程。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在劳动者密集场所的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继续实施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第三批试点县企业覆盖率争取达到50%,第一批试点县争取实现企业全面覆盖,第二批试点县企业覆盖率70%以上。全面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网络建设,每个(县)市区具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任务的机构。开展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证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以职业病新发病例为线索,积极推行病例溯源督查,严查企业违法行为。全市今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率达到50%以上。(5)认真实施医疗市场规范工程。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查处力度。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各市区每年至少暗访和突击检查1次。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年底前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60%以上。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监管,落实好约谈和重点监管措施。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在全市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机构重点对市级注册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各市区今年对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6)积极推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市政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市政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以农村集中式供水监管为重点,加强消毒检测环节监督整治。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供水单位分户建档率达到100%。今年年底前,除放射性指标以外,市级市政供水单位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明年7月1日各(县)市政供水单位达标。(7)着力强化公共卫生日常监管。开展以“加强消毒环节监管,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为主题的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对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洗浴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开展以“加强农村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主题的学校卫生专项整治,以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及学习生活环境等为重点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开展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水平。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继续推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对辖区内获得许可批件产品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50%。(8)进一步创新卫生监管模式。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创新卫生监管模式,全面推行“依法准入、量化分级、科学监管、综合执法、信息公示、柔性管理”24字新型监管模式,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3、加强卫生监督作风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落实,努力做到“作风好”。(9)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开展优秀卫生监督员评选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监督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形象。(10)严格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卫生监督“三制一规范”,围绕着装亮证、首次会议、现场监督、检测检验到情况反馈、处罚决定、整改稽查等整个执法流程,完善标准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制定卫生监督执法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加大考核力度,规范执法行为。(11)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力度。严格落实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和十不准禁令等规定,严肃纠正和查处在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公平、公正。4、密切联系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12)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围绕卫生监督工作中心任务,适应卫生监督工作发展要求,努力打造卫生监督核心价值体系,落实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意见,提炼卫生监督队伍核心价值理念和工作理念、作风理念、执法理念和服务理念;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倡导加强思想文化、学习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廉政文化和人本文化建设,探索从文化的角度、运用文化的理念导向、激励和感召卫生监督队伍,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队伍。(13)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切实落实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管理办法,对群众举报投诉热情受理、认真调查、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率达到100%,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1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敞开大门正行风,实行卫生监督稽查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和执法监督卡制度,积极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回访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切实规范卫生监督行为。㈤血液机构1、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努力做到“服务好”。(1)规范无偿献血服务行为。市中心血站要认真贯彻《山东省无偿献血文明服务规范》,使用无偿献血文明服务用语,禁用无偿献血文明服务忌语,遵守无偿献血文明服务礼仪, 规范无偿献血文明服务行为。(2)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强化威海市无偿献血协会职能,制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工时管理办法、星级评定办法、工作手册。各市建立健全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四级网络”管理架构(主管部门、服务总队、服务支队、服务分队分级管理),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统一注册、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考核、统一表彰),加强对全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的培训和管理。(3)方便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市中心血站要简化无偿献血用血返还程序,提高返还工作效率,为献血者和用血者提供便捷优质服务。(4)完善固定献血屋及流动献血点建设。采供血机构按照分布合理、方便快捷的原则,设置固定献血屋及流动献血点并达到标准建设,为献血者营造温馨、舒适的献血环境。2、强化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血液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5)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采供血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规”,提高质量意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控,发挥好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科、科室主任、科室职工“四级”监管作用,推进质量体系文件有效落实,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6)对固定采血点(室)、流动采血车实行备案管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固定采血点(室)和流动采血车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0〕98号),对辖下固定采血点(室)、流动采血车按要求进行备案。 (7)规范信息化建设工作。对血站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利用省血液中心及用血医院联网平台,推动全市采供血信息化建设。完成血站网站改版工作,建立会员积分制度、完善献血预约机制,利用互联网搭建与献血者的沟通平台。(8)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临床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全市临床科学合理输血工作的监管、培训和考核力度,引导和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二级以上医院应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用血情况开展评估,积极开展互助献血与自身输血,真正提高血液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群众就医负担。3、加强采供血行业作风教育,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作风好”。(9)加强职业道德、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献血者至上、患者至上、创优质服务品牌、树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宗旨,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自警、自省、自励,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10)推动全市采供血机构文化建设。继续巩固品牌创建活动成果,塑造一“献血者、用学者”为中心,以“血液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行业价值理念,展示血站文化内涵,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持久的智力支持和动力源泉。4、深入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积极征求收集社会、无偿献血者、医疗机构意见,重视满意率测评和调查结果,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7%以上。无血液质量事故发生。三、活动安排和步骤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2011年“三好一满意”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㈠学习宣传环节(2011年5-8月)。市卫生局召开“两好一满意”活动总结会议暨“三好一满意”活动动员会议,对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市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抓紧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㈡查找问题环节(2011年8-9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我局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科室、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暴露的新问题和“两好一满意”活动中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制度上、体制上的深层次问题。㈢整改提高环节(2011年9-12月)。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查找出的新问题、之前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提高的新举措,切实解决一批在体制机制层面上造成的群众仍然不放心、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市卫生局适时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可以参照本方案制定各自的2011年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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