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字〔2010〕16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就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方式
凡符合《江西省卫生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今年拟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均须参加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报。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内容、专业与级别设置
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资格档次相一致。开考专业详见《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未开考的专业请申报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后交考点,考点审核后汇总报考区。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白底数码相片一张,打印《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的原件和填写打印的《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到本单位审核,单位同意后在报名表上盖章。考生的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按属地关系分别报送设区市或县(市、区)卫生局。市人事、卫生部门共同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打印确认单,由考生签名确认。报名确认完毕,不允许再更改报考专业。
资格审查和确认时间:2010年5月4日至5月15日。
五、考点设置
各设区市卫生局设立考点。
六、考试时间
2010年6月12日。
七、其他有关问题
(一)2010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后,仍然对每位考生颁发成绩单,由省人保厅和省卫生厅共同确定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的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受组织派遣正在参加援外、援藏、援疆(一年以上)无法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予考试。
(三)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四)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自2010年6月1日起,各地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rencai/)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统一打印准考证。
各设区市人事、卫生部门要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审核、考场设置、考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附件:
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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