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名参加2008年度卫生专业类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为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考生报考单位名称与审核盖章部门一致,不得挂名报考;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单位的属地原则,不得跨地、市报名;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参加初(士)级专业技术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初(师)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六)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方式、时间:
1、网上报名。自2007年11月10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lindalemus.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或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写修改完毕后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
2、现场确认。
三、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一)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二代)、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5张、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考试专业代码026至088须提供)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二)确认程序:
考生携带网报成功后打印并加盖公章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到确认现场资格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考务工作人员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图章,考生凭审验件到缴费处交报名费;凭报名缴费发票到信息确认处摄像,并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核对,如有误提请工作人员修改,无误则在信息单上签名;考生将加盖有审验图章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的复印件,签名后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及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5张递交资料处。
四、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规定:
(一)从2008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
(二)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三)自2008年4月15日起至5月10日止,考生个人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按要求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一)64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2008年5月
17、18、24、25日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另行通知。
(二)49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2008年5月17日 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2008年5月18日 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六、报名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
七、资料预订:
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手册、考试大纲、考试指定用书,由考生在报名时向各级报名点预订。由各报名点汇总后于2007年12月28日前向有关部门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