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区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地意见和建议,请组织辖区卫生系统有关单位研究,并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反馈我厅卫生执法监督处。
以上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在“广西卫生信息网”下载区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吴玉萍 0771-2800312
传 真:0771-280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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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