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包头市招聘
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规范程序,协调配合,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应聘
报名登记表(表格下载栏下载)
2. 受聘
基本信息登记表(表格下载栏下载)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农村 医师 招聘 通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包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
共印 15 份
包头市招聘
到苏木乡镇
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卫生的支援力度,解决部分苏木乡镇卫生院缺乏
的实际困难,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牧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招聘
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09〕75号)、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
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
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56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
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1.通过为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
,吸引和鼓励
到农村牧区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牧区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牧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农村牧区卫生人员补助政策,促进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开展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我市每个苏木乡镇卫生院都有
。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市卫生局专门成立招聘
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德俊 (市卫生局常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贾永清(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邬建平(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赵玉莲(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金文仲(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郝 相(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调研员)
云冠星(市卫生局党委常委、政工科科长)
成 员:赵春琳(市卫生局政工科副科长)
陈永华(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
张永正(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贵才(达茂旗卫生局局长 )
冯长忠(九原区卫生局局长)
刘 勇(土右旗卫生局局长)
刘丽珍(固阳县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政工科,成员由市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1.按照卫生部办公厅的要求,2009年度我市共招聘8名
。招聘单位主要是目前无
和
力量相对薄弱的苏木乡镇卫生院。
2.根据中央项目专项资金安排,5年内,对试点地区按每名受聘医师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自治区财政按每名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中央补助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受聘
的工资、进修培训补助。
3.各项目旗(县)要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用人形式
1.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
(2)具有
资格;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时须提交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相应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8)苏木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即正式职工不列入招聘范围。
2.受聘医师纳入苏木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人事关系转入招聘的苏木乡镇卫生院,享受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乡镇苏木卫生院对卫生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录用。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开展招聘工作,推动农村牧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招聘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所分配名额下达计划,确定相应的苏木乡镇卫生院。采取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签订合同、集中培训、注册上岗、核拨经费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