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招聘 简章》的要求和规定,我区乡镇卫生院招聘 笔试工作于1月22日进行。在统一阅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加分条件,计算出最终笔试成绩,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合格线为180分。 二、由于各市合格线以上人数均等于或低于《招聘方案》中规定的1:2比例,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所有人员均按第一志愿参加所报考市的面试。 三、根据《招聘方案》规定,面试由各市卫生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方案由地级市卫生局制定,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批备案,各市面试工作于2月25日前完成。 四、面试时设定笔试合格线,对低于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不作为体检考察对象。由此产生的各市招聘空额,从其他地区未被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聘用。 五、如对应聘人员的加分因素有异议,可于2月1日前向自治区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反映。如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对加分项进行重新计算。 特此公告。附件:下载
1.2010—2011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 笔试成绩单
2.2010—2011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 笔试加分情况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