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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宁夏卫生网 更新:2013/8/8 字体:

宁卫函发〔2013〕254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所,自治区公安厅安康医院,自治区民政厅民康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精神卫生法》,依法开展精神卫生工作,提高大众对《精神卫生法》的认识,现就《精神卫生法》学习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精神卫生法是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精神卫生工作从此进入法制化管理时代。《精神卫生法》确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社会组织、单位和家庭的责任,明确了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及监护人的责任,对在我国境内开展的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的活动,开展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活动进行了规范,是精神卫生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重要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学习《精神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卫生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神卫生法》的基本内容,严格落实《精神卫生法》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把《精神卫生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宣传《精神卫生法》活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组织卫生系统各单位,积极协调综治委、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尽快研究部署安排,切实抓好宣贯落实。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求做到当地电视、报刊、主要街道和农村人群集中地方看到主题宣传内容,电子屏幕播放“精神卫生法”宣传标语,各医疗卫生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举办心理卫生知识讲座,展出宣传展板,由自治区培训的专业人员对《精神卫生法》进行重点解读,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卫生法》主要精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学习宣传《精神卫生法》纳入普及法律知识重要内容,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区、市、县当日统一举办大型宣传《精神卫生法》活动,地点为广场和集市。自治区大型宣传活动在银川市兴庆区南门广场举办。通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精神卫生工作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环境。

三、依照法规改进和加强精神卫生服务和管理工作。

医疗和疾控机构在学习宣传《精神卫生法》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要全面掌握当地精神病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一起积极做好现有关锁病人的解锁工作,组织落实重性精神病人复核诊断、疗效评估和监护人培训等工作。同民政、公安、残联、街道密切配合,充分利用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确保困难重性精神病人及时得到免费治疗,控制和稳定精神病人病情,使精神病人早日康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联系工作实际,把促进依法执业、行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学习宣传《精神卫生法》的重点,根据《精神卫生法》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心理健康促进、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精神卫生监测规范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开展精神障碍发生状况、发展趋势等监测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初筛、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辖区重性精神病人随访和治疗指导,开展精神病人上门随访指导工作,确保规范服药,做好每位精神病人危险度评估工作,防止精神病人因病情发作而出现肇事肇祸行为,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 

为将《精神卫生法》宣传贯彻落到实处,自治区卫生厅将统一印制一批宣传材料,下发各地。各地可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自行印制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可从宁夏卫生网(http://www.nxws。gov。cn/)或宁夏精神卫生网(http://www.nxjsws。cn)下载模板。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在宣传活动期间,对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五市及各县(区)要将学习宣传《精神卫生法》活动情况,于5月30日前书面报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

   附件:下载

 1、《精神卫生法》宣传要点及释义

2、《精神卫生法》宣传标语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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