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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阜康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表的通知
来源:阜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8 字体:

阜卫发〔2010〕164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卫生局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底数不清,个别外单位人员在人事任用考试、职称考试时虚开虚假证明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避免对今后医院正常工作和发展造成隐患,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加强人才队伍管理,理清底数,为全市卫生人才十二五规划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现将阜康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表和统计表以电子版格式一并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报表内容,认真、细致地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并上报,于7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同时请各单位将2010年7月7日前聘用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以文字版(单位盖章)和电子版格式报市卫生局医政医教科登记备案。

 几点要求

(一)统计表为年度报表,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于每年的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统计报表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总结报送至卫生局医政医教科,本次统计表上报信息内容截至2010年7月7日;

(二)自2010年7月7日起,各单位聘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聘用人员,信息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学历简历、技术资格、聘用技术职务、专业名称、执业类别、聘书、工作科室、工龄等相关印证材料复印件)在签订聘书之日起一周内必须上报市卫生局,登记备案。如未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我局将不认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在医师医德医风考评和年底考评中不予考评,职称晋升时将不予晋升,同时,医师注册变更也将不予注册。望各单位加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及时掌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情况。(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及时填写上报)

联系人:李苏俊 

联系电话:3222568

邮箱:wsj@fk。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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