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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阜康市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阜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8 字体:

关于做好阜康市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昌吉州卫生局《转发<卫生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州卫传〔2008〕1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卫生局现场确认。各报名考生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http://www.21wecan.ci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7日,逾期将封网,所有信息将无法更改。
   二、 现场审核

   各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持单位审核盖章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A4纸张)和原件到卫生局医政医教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12月25日—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 准考证的打印
   自2009年4月10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http://www.21wecan.ci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8日。
   四、合格成绩
   2008年参加已经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考生,请注意考试合格标准分别如下:
   1、护理专业:初级(士)单科合格成绩40分,初级(师)单科合格成绩45分,中级单科合格成绩40分。
   2、除护理专业外,其它医、药、技各专业:初、中级单科合格成绩40分。
   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做滚动管理。
   五、提交材料
   请各位考生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整齐,原件用长尾夹夹好。
   1、报考初级(士)人员: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报考初级(师)人员:
   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人员上岗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3、报考中级人员:
   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检验、药剂人员)、 资格证书、 证书(医疗人员)、职称证;护理上岗证正、副本(护理人员)、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考生,如果上年度成绩滚动,请将成绩单复印件一并装订。
   六、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所考科目收取,具体如下
   1、初级(士):50元/科;
   2、初级(师)、中级:70元/科;
   七、考生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选择易记的密码,并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今后打印准考证。
   2、仔细核对报考专业、级别和所填报表的一致性,此次报名表有两种,一种报名表仅用于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它报名考生用另一表格。
   3、历届考生仔细核对上年度成绩单的档案号,准确无误填写,否则上年度合格成绩不予滚动。
   4、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和卫生局公章。
   5、仔细与上年度成绩单核对,准确填报所考科目,信息一旦确认无法更改。
   6、考生姓名用字要与身份证一致,历届考生要与原信息一致。
   7、考生所提交相关证件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请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八、咨询电话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994—3222568。


   阜康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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