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新疆兵团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
来源:新疆兵团考试信息网 更新:2013/8/8 字体:

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据反映,近来少数地区和部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政策性文件,建立或变相建立职称系列,评定"政策师"、"管理师"等职称。有的部门还要改变现行职称改革工作管理体制,对本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这种情况已引起一些矛盾,使职称改革工作出现混乱,必须予以制止和纠正。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作如下通知:

  一、职称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必须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一管理。深化职称改革的方案、职称系列的调整和有关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少数地区和部门自行建立或变相建立的职称系列,必须自行纠正。

  二、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原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交由人事部承担。人事部要充分发挥负责综合管理职称改革工作的职能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对职称改革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及考试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国家规定和统一部署,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国务院已责成人事部尽快研究提出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报送人事部。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国家的规定,遇有重要问题及时会商人事部,不得自行其是。有关地区和部门在纠正违反规定做法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专业技术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相关文章
 汉中卫生网: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徐州卫生人才考试网: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
 北海卫生人才网:北卫医考〔2011〕29号关于
 淮南市卫生网:2012年度度中央补助淮南市公
 海曙区人民卫生网:海曙区公示(宁波眼病中心
 浙江国家卫生人才网:浙江省卫生系列厅 省财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