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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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2012年
是在外省考的,打算回重庆注册需要些什么?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关于咨询医师执业首次注册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拟在医疗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获得 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具体注册材料请登录重庆卫生信息网(http://www.cqwsj。gov。cn/)--表格下载--医师执业注册申请材料--重庆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提交材料清单。 特此回复。 2013年4月26日 |
发布时间: | 2013-04-26 17: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