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901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贵局: 你好,我是来自基层的医务人员,刚刚获得执师,需要进行注册,但由于处于备孕阶段,体检时未行胸透检查,在提交申请表时向医政科的同志说了情况好,没有给予以肯定能注册成功的答复,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必需去查吗?还有那个证好像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不现在不查,等到过完哺乳期再注册还有效吗?因为很着急,所以来这里资询一下,希望能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我好进行下一步的规划。 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关于咨询 注册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请您向所在辖区卫生局提供相应证据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所在辖区卫生局同意待哺乳期过后再进行检查,或者等哺乳期过后再进行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2年内注册仍然有效,2年后需参加培训考核后申请重新注册。未经注册的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活动。具体请参照《 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此复。 2013年7月10日 |
发布时间: | 2013-07-10 21:3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