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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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本人是2012年参加
考试的考生,查询成绩已通过考试,但是不小心遗失笔试考试的准考证(技能考试的准考证及缴费收条都还在),我已看到本站通知说5月20号左右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请问,我这种情况要怎么办才能领取呢? 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如你所述情况,请带上有效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局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此复。 2013年5月8日 |
发布时间: | 2013-05-08 14:5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