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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内蒙古医学会召开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材料初审会议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及各直属附属医院,解放军二五三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学科建设,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按照2008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卫生厅于今年7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内卫发〔2008〕70号),随后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自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卫科字〔2008〕550号),着手组织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新认定工作。

各地、各单位请依据卫生厅部署,认真开展自评,积极组织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申报。截至目前,卫生厅已经收到学科实验室申报材料153份。其中,西医临床学科108份,蒙中医临床学科20份,预防保健类实验室11份,西医基础医学实验室10份,蒙中医基础医学实验室4份。为了加快学科实验室评审工作,卫生厅决定成立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初评专家委员会(见附件),委托自治区医学会召开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材料初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讨论学科评审有关事宜。

二、参会人员

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初评专家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 间:2008年9月16日报到,17日~18日开会。

地 点:呼和浩特伊和饭店(内蒙古工会大厦)。

乘车路线:乘火车在呼和浩特市站下车,乘1路公共汽车在民族商场下车即到。报到时不接站,请自行前往。

四、其他事宜

1.请各盟市、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地区、本单位所属专家准时参加会议,并为专家参会提供方便;

2.外地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回单位报销,住宿由会议负责。

联 系 人:王丽华

联系电话:13384886969

附件: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初评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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