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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全区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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