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关于组织推荐全区卫生系统“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和全区卫生系统“健康卫士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根据《卫生部办公厅转发中宣部等11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卫新办发〔2009〕95号)以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组织部等11部门下发的《转发中宣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内党宣字〔2009〕19号)的要求,为组织好全区卫生系统的“双评”活动,现将卫生部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双评”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各地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正确的导向,突出思想内涵;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把这项活动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摆上重要日程;要立足基层,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卫生系统英雄模范人物的宣传。在开展“双评”活动的同时,自治区卫生厅同步开展“健康卫士楷模”的评选活动。“健康卫士楷模”15名先进个人从各地、各单位报送的“双评”候选人中产生,“健康卫士楷模”中的5个先进集体同步组织推荐。

二、上报材料有关事宜

1.上报材料要求。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名单,每个盟市原则上推荐2~3名,厅直单位报送1~2名,其它相关单位推荐1名,每个盟市和厅直及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推荐1个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作为自治区“健康卫士楷模”的候选单位。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名单以表格形式上报(见卫生部文件,先进单位以先进事迹材料形式上报,并在材料标题前标注“健康卫士楷模先进单位”)。

2.上报时间。各地、各单位于2009年6月3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本地“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名单、事迹材料及“健康卫士楷模”候选单位先进事迹材料报自治区卫生厅新闻办。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生焰明、王瑞芳

联系电话:0471—6946560,13484718386

自治区卫生厅新闻办邮箱:nmwstxwb@yahoo。cn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章
 宜宾市卫生人才考试网:兴文县9月卫生行政许
 滁州人才网:明光市乡镇卫生院参与全省统一
 吉安医药卫生人才网:2013年吉安市市直医疗
 黄山区卫生网: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
 重庆人才网:咨询成人本科报考
 石家庄国家卫生信息网:确定2013年度乡镇执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