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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7月10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要及时传达到基层”的要求和自治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现将有关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任务,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会议时间

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

三、会议形式及参会人员

会议采取视频的方式召开。

主会场:卫生厅机关视频会议室:自治区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卫生厅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自治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中心、健康教育研究所负责人。

分会场:在各盟市卫生局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参会人员可参照主会场参会人员确定。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地卫生局负责通知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2.请各盟市卫生局提前做好视频会议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3.主会场设立会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分会场”。

4.请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会务服务及会标制作工作。

联 系 人:马  力

联系电话:0471—6944319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抄送:自治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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