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卫生监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为加强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卫生监督保障服务水平。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监管、远程实时监管信息化及生活饮用水监管模式示范区建设,并已于2013年4月24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卫生监督示范区建设工作启动会,确定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区建设、通辽市卫生局开展非法行医监管示范区建设、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开展远程实时监管信息化示范区建设、包头市卫生局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管模式示范区建设。现就做好卫生监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示范区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推进卫生监督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突出机构网络、资源、队伍建设、特色创新、保障体系等建设,加强区域内资源的整合、利用、开发,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地要依据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好本地示范区建设工作,认真制定本地区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积极建设,稳步推进,确保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示范区建设的地区,自治区将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2013年5月23日

相关文章
 内蒙古卫生考试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
 含山县卫生人才考试网:含山县2013年卫生系
 安庆医考中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
 鄞州国家卫生人才网:关于公布宁波市鄞州区
 衢州市国家卫生信息网:衢州市民康医院(浙(
 重庆人民卫生人才网:免费做白内障手术事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