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3〕7号)、《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由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组织专家对平陆县中医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对评审材料及结论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现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如有问题高级职称考试网请与山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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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