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广东卫生人才网 > 正文
有关开展广东省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复评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广东卫生委员会 更新:2014/5/6 字体:

粤卫办函〔2013〕37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医学全.在线生药品监药品数据督局,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75号)精神,定于2014年2—3月,对申报复评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评方式
以《广东省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供试点基地用)》为依据,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复评。
二、复评对象
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18个普通专科基地为主要复评对象,以医院为单位分2批进行复评。
第一批:广州、深圳、珠海等市的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申报全科医学基地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具体评审单位和评审安排见附件1)。
第二批:其余各市的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申报全科医学基地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具体评审单位和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评时间
第一批:2013年2月10日~14日;
第二批:2014年2月下旬~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评要求
(一)各被评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专家组接送、接待工作由被评单位负责。食宿安排按“八项规定”要求执行,一切从简。
(三)具体评审工作委托省医师协会负责。评审费用(含评审专家劳务费)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省直机关统一岗位津贴后有关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粤人发〔2003〕199号)有关规定,由省医师协会按标准统一向被评单位收取后,由省医师协会统一发放。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苏慧萍,联系电话020-83853431;
省医师协会联系人:潘宝珊,联系电话:020-83810256、83810182(传真)。

附件:1.广东省第一批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复评认定安排表
2.复评认定工作程序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

  
全部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淮北卫生人才考试网: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
 北京卫生考试网:关于征集卫生法学术论文的
 宜宾市人民卫生网:宜人办发〔2005〕655号关
 杭州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我信赖的社
 江北区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2013年宁波市江
 重庆卫生人才考试网:执业助理医生报考问题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