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2014〕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2014〕3号)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013年度审核及2009-2013年周期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审核类型及对象
(一)年度验证。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周期验证。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报2014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审核验证起止时间
(一)年度验证: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周期验证: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验证周期为5年。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足5年的按实际取得资格时间计算验证周期,并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单位审核与原件相符),如属新调入或出国归来等情况的,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并盖章。
三、学分审核验证流程
(一)年度验证。
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2013年度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公共事务办。报送材料后,通过“科教管理平台”查询提交至人事部门数据,将查询结果及时反馈给被审核者本人,并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周期验证。
各单位负责汇www.lindalemus.com/pharm/总本单位拟晋升人员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广东省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2014年学分验证人员汇总表》及电子版。
报送验证材料时间:7月7日(星期二)9:00-11:00,14:00-17:00。领取材料时间:7月11日(星期四)9:00-11:00,14:00-17:00。地点: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公共事务办。
上述表格统一通过“科教管理平台”打印,单位负责出具审核意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或单位公章(内设机构或部门章无效)。
四、卫生专业人员学分周期验证的有关要求
(一)审核对象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需有以下培训内容。
1.2009年甲型H1N1流感及其它重点传染病防治全员培训。
2.2010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
3.2011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及鼠疫防控培训班。
4.2012年医德医风专项全员培训。
5.2013年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课程。
(二)学历教育、职称外语培训等不属于继续医学教育范畴,不能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在验证周期内须完成4门人事部门规定的公需课。其中:2010年公需科目:《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读本》。2011年公需科目:《低碳知识与低碳广东》。2012年公需科目:《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2013年公需科目:2013年卫生公需课-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个人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的项目需提交书面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为做好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分数据对接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每年12月15日前录入继续教育对象的学习数据,经过审核并导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年度验证数据将直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周期验证的依据。
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学分审核和验证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委医政处 王金花,电话:25531457;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公共事务办周玮,电话:25162454。)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