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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有关2014年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报名关于问题的公告
来源:信阳市卫生局 更新:2014/5/26 字体:

关于2014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报名现场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信阳市卫生局

关于2014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现场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经请示省中医管理局,决定2014年3月20日启动信阳市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工作。为确保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确认对象

    拟参加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并完成2014年网上报名、缴费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的所有地方考生。

    二、审核确认地点

    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羊山新区)一楼大厅西侧。

    三、审核确认时间

    本次现场确认按属地、分时段进行。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为受理确认时间。

    审核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安排如下:

    3月20日:市直单位、五个管理区、市区民营企事医疗机构;

    3月21日:师河区、平桥区;

    3月24日:罗山县、商城县;  

    3月25日:淮滨县;

    3月26日:光山县、潢川县; 

    3月27日—28日:固始县;  

    3月31日:息县、新县。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资料及排列顺序

    (一)报考中医助理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历认证证书;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1);

    5、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医助理 报考中医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明/学历认证证书; 

    6、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2);

    7、身份证复印件;

    (三)直接报考中医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高级职称考试网件、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历认证证书;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四)中西医结合类考生提交材料同中医类考生。

    (五)应届研究生报考中医、中西医结合

    1、报名表;

    2、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证书;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4年毕业的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5、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六)个体诊所从业人员助理医师报考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历认证证书; 

    4、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非中医类别诊所必须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

   (七)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限规定学历的中医专业)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历认证证书;

    4、任职时间证明(见附件3);

    5、考生与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考试合格后执业至少满5年的合同(见附件4);

    6、考生本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5);

    7、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从2012年以后报考中医乡镇助理的信阳考生都将在“漯河市”进行报名考试。请信阳考生登录“漯河市卫生局”查询相关的考务信息。

   确认时间:3月24日——28日

   确认地点:漯河医专三附院(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48号,火车站(或汽车中心站)乘28路、7路可到)

  (八)获得中医确有专长证报考执业助理医师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

    2、《中医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从2011年以后报考中医确有专长的信阳考生都将在“郑州市”进行报名考试。请有关的信阳考生登录“郑州市卫生局”查询相关的考务信息。

   五、注意事项

    1、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一张位置。试用机构是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

    2、中医类别考生允许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报名。

    3、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不能跨专业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与毕业证书专业不符合的,以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准继续报考执业资格,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的考生,其注册医疗机构必须与报考医疗机构一致。

    5、考生姓名、照片需一致(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助理证、执业证),不一致的,必须更正后方可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6、所有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考,否则不予受理。

    7、农村中医基层无学历毕业证不需认证。

    8、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9、所有表格及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纸。

    10、材料不齐的考生,不予受理。

    11、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南考区医师资格报名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在4月10日前完成缴费,方可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0376-6563553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

(河南)卫生资格考试网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编

申请级别 执业□助理□ 申请类别 中医□ 中西医结合□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试用时间

(年、月、日) 年 月 日——年 月日

试用期岗位类别 中医□中西医结合□ 试用期岗位专业

试用期间工作的

基本情况

试用期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试用机构院办公室电话:

注:1、本表由试用机构填写,试用机构对本表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申请考试类别和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相一致

   3、公章签字均由法人资格的单位出具,不能盖单位内设机构的章

   4、试用机构院办公室电话用于核查本表内容真实性,必须填写

附件2:

(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编

申请级别 申请类别 中医□ 中西医结合□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取得时间及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证书编号:

执业时间    年 月 日——年 月日

执业类别 中医□中西医结合□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 执业科目

执业期间工作的

基本情况

执业机构的

考核情况

执业机构法人  执业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执业机构院办公室电话:

注:1、本表由助理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填写,执业机构对本表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申请考试类别和执业类别必须相一致

   3、公章签字均由法人资格的单位出具,不能盖单位内设机构的章

   4、执业机构院办公室电话用于核查本表内容真实性,必须填写

附件3:

(河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编

申请报考类别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所在卫生院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任职时间     年 月 日——至今

岗位类别 中医 试用期岗位专业

工作期间

基本情况

任职单位

意见

乡(镇)卫生院法人 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乡(镇)卫生院办公室电话:

注:1、本表由报名所在卫生院填写,卫生院对本表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卫生院办公室电话用于核查本表内容真实性,必须填写

附件4: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约定内容:

 1、本合同只用于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乙方可凭此合同参加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中中医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2、乙方通过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中中医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后,必须在甲方工作至少五年,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此五年中,乙方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参与职称晋升,不能参加助理升执业的考试。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助理医师的相关待遇落实乙方的待遇。

 4、如果乙方未通过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中中医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本合同自动失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上级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知情同意书

    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6号)有关要求:

    (一)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

    (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

    (三)国家不设置乡镇 资格考试。

    (四)通过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通过考试后并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境内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以上内容已全部知晓,并认真执行。

    

    

报考人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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