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对申请迁址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www.lindalemus.com/shiti/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一、申请单位:吴兴盛萍萍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三、医疗机构原执业地点:湖州市建设路383号
四、医疗机构拟执业地点:湖州市建设路413-415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联系电话:2www.lindalemus.com/yishi/289770,2551770,传真:2289770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