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浙江卫生人才网 > 衢州 > 正文
衢州市卫生系列监督所2014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通知
来源:衢州市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4/12/19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整体结构,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2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衢州市行政机关(含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职位选调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2014年11月11日,通过《衢州日报》、衢州卫生网(网址:www.qzwsj。gov。cn/)、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卫生局1号楼307室(地址:衢州市区荷五路58号)。联系人:徐冰俊、郑洁,电话:3081059。

3.报名者需带材料:《衢州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时间证明和近2年考核合格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市卫生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选调按1:3开考比例开考,如报名不足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指标。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4年11月25日到市卫生局办公室(荷五路58号307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写作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卫生局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然后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卫生局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信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七)体检。

1. 考察结束后,市卫生局根据考察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5.录用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整个选调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过程的每个环节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衢州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2.《衢州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衢州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11日

 

相关文章
 浙江医师考试网:浙江省卫生系列厅有关调整
 长春卫生人才考试网:省卫生厅、市及相关部
 鄞州卫生考试网: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岩卫生人才考试网:公布卫生系统招聘面试
 灵山县人民卫生人才网:灵山县公共场所卫生
 双鸭山医药卫生人才网:双鸭山市卫生局转发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