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医学类紧缺专业慈溪籍学生回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兹定于7月下旬与相关学生签订市人民政府医学助学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协对象
(一)2014年被“211”、“985”重点建设工程院校录取的前50名医学类紧缺专业慈www.lindalemus.com/yishi/溪生源学生、被其他第一批次正式录取的前100名医学类紧缺专业慈溪生源学生(以市高招办提供的信息为依据)。包括市外高中就读的慈溪生源考生。
(二)2013年已签订市人民政府医学助学协议、今年被录取为医学类紧缺专业研究生的学生。
医学类紧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精神卫生、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
今年开始,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高考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及高等院校,为便于我们统计排位,上述签协对象应在7月28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包括姓名、就读高中、高考各科成绩及总分一、录取高校及专业、联系电www.lindalemus.com/Article/话等)告知市卫生局人事科。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3838599、63829187。
二、签协时间、地点
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市卫生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201会议室。逾期不再补签。
三、随带资料
第一类对象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高考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
第二类对象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2013年签订的医学助学协议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签协程序
(一)第一类对象:
1、签协对象将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现场审核人员;
2、现场审核人员整理相关材料,并与高招办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
3、发放医学助学协议书
4、签协对象填写医学助学协议书并签名后交现场工作人员盖章;
5、现场工作人员盖章后将其中一份医学助学协议书发给签协对象。
(二)第二类对象:
1、签协对象将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现场审核人员;
2、经审核无误后向签协对象发放医学助学协议书;
3、签协对象填写医学助学协议书并签名后交现场工作人员盖章;
4、现场工作人员盖章后将其中一份医学助学协议书发给签协对象。
特此通知。
慈溪市卫生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