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科教[2014]265号
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补助我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卫生局,各临床与基层实践基地: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全科医学服务能力与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核定的培训任务和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4年中央补助淮南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培训。
县、区卫生局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辖区选派学员(详见附件)安排好工作,于2014年12月19日前赴各培训基地报到参培。有关医疗单位和基层实践基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并请与县、区卫生局加强沟通与联系。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培训计划与帐号、开户银行与单位报我局科教科。
淮南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9日
报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2014年中央补助淮南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核定的培训任务和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使其达到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确保到“十二五”末达到每万城乡居民2名全科医生目标。
(二)年度目标:组织实施2014年省下达我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培训任务数20名。通过加强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能够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作岗位要求,适应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的要求。
二、项目内容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范围:由县、区卫生局根据需要从其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承担基层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中推荐。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在职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不含预防、中医、口腔 ),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近两年通过公开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县、区卫生局应予以优先安排,以保证新招聘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落实。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和基层基地实践三个部分,主要依据卫生部制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并参照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5月正式出版的“卫生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教材”组织培训。
理论培训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和各培训基地组织。各培训基地要紧扣培训大纲、考核大纲,结合学员实际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20天,培训可分段进行。
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培训,在原卫生厅认定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转根据培训大纲,结合受训人员培训要求,确定4-6个专业科室进行轮转,其中,内科4个月(必修)、急诊急救3个月(必修),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等共3个月(选修)。基层实践培训应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际,注重全科诊疗模式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养,提高学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培训基地要结合正在实施的全科医学师资培养计划,加快师资队伍的培养,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培训需求的师资队伍。
(三)培训时间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时间为一年,包括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轮转10个月和基层实践基地实践1个月。理论培训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与各培训基地共同承担,原则上采用集中方式进行培训;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统一安排。
(四)培训方式
培训基地根据按需分程、注重实效的原则,探索建立导师制和模块化教学方式;可采取面授、轮转、远程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注重提高培训实效。
(五)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过程考核由承担培训任务机构负责(含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市卫生行政部门、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结业考试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综合笔试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实践技能考核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2014年起,省卫生计生委将提高结业考试考核分数线。过程考核、结业考核均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统一印制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经费安排
中央财政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按1000元/人标准拨付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用于集中强化培训,按9000元/人标准拨付给承担培训任务各基地。其中,市级理论培训1000元,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培训8000元,拨到培训基地由基地(临床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统筹安排使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学员生活补贴、培训基地师资带教补助等。
四、项目执行时间
(一)2014年11月启动。按照选拔对象条件和名额分配指标,组织遴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二)2014年12月—2015年12月。组织学员在我市经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包括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培训。
(三)2016年1月。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工作;我市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五、项目管理、监督与评估
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省级强化培训、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督导检查,并做好考试考核等有关具体工作。
我局负责全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强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培训模式和方法。我局将针对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促进培训质量不断提升。
各基地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严禁挤占挪用。
县、区卫生局要督促参培人员选派单位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以及学员培训期间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已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学员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