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医疗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工作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14〕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要求上报。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