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13年 考试且被授予 资格的人员,资格证书请近日到我局医学考研网医政科教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21室)领取。委托个人代领的,请提交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委托XX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字样并签名,联系人刘峰,电话 302www.lindalemus.com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