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北仑区医疗服务市场,挤压非法行医生存空间,统筹公立和社会办医的协调发展,经局党委会讨论,决定适当增设民营医疗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设民营医疗机构的区域、类别、数量
1、指定区域增设医疗机构:在大碶、新碶、小港、霞浦四个街道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较多区域增设9家内科或中西医结合诊所、1家口腔诊所,详见附表一。
2、非指定区域增设医疗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增设中医医疗机构4家、儿科专科门诊部1家。
二、申请设置人的基本条件:指定区域增设医疗机构的申请设置人需有宁波市或舟山市户籍;非指定区域增设医疗机构的申请设置人需有北仑户籍;原则上年龄以法定退休年龄为限;设置诊所须本人取得 资格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相应专业诊疗工作五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民营医疗机构:
1.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停薪留职或内部提前离岗休养的医务人员;
2.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3.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4.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处理终结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符合申请设置人基本条件者,请本人随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诊所需带本人 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卫生局(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441办公室报名,一个公民只允许申请一家医疗机构。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人:周昊,电话:0574-86783664。
四、报名保证金:报名设置门诊部的需在指定账户(账户名: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诊所人民币30万元,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办理报名保证金须经转账或者汇款,不接受现金,并在用途栏上注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未注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的该报名保证金无效。报名保证经缴纳期限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6日下午5时止。经抽签未获得设置资格者,保证金在一周内无息退还;获得设置资格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置后,保证金在一周内无息退还;获得设置资格者,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设置,设置资格取消,保证金在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
五、设置人确定:按照医疗机构类别、设置区域,报名人数多于核定增设医疗机构数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抽签法确定设置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核定增设医疗机构数的,报名人即确定为设置人。设置人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获得设置资格确认书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2、咨询电话:86782071江、86783664周。
附表一:北仑区指定区域增设医疗机构明细表
附表二:北仑区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预报名表
附表一
北仑区指定区域增设医疗机构明细表
指定街道 | 指定区域 | 增设内科或中西医诊所数 | 增设口腔诊所数 |
新碶 | 银杏社区区域 | 1 | 0 |
高塘区域 | 1 | 0 | |
老菜场区域 | 1 | 0 | |
星阳村太和桥路 | 1 | 0 | |
大碶 | 宏碁广场 | 1 | 0 |
王隘前宋区域 | 0 | 1 | |
龙角山路 | 1 | 0 | |
小港 | 衙前区域 | 1 | 0 |
新模区域 | 1 | 0 | |
霞浦 | 菜场周边区域 | 1 | 0 |
9 | 1 |
附表二
北仑区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预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户籍: | 身份证号码: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
现住址: | |||
医师执业注册专业: | 医师执业注册地点: | ||
拟设置机构类别: | |||
拟设置机构区域: | |||
联系电话: | |||
其他: | |||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