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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卫生系列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知
来源:昌平区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5/6/5 字体: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2015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进京条件。

 (二)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5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0岁以下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5岁以下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4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地点:昌平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非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并持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9.现场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五)考试:

 1.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应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

 (6)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管理岗位面试工作。请登录昌平区人才网、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时间安排。

 2.笔试: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

 (2)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4)成绩公布:成绩在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管理岗位、通用专技岗位的笔试工作。请登录昌平区人才网查询时间安排,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与体检

 专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管理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替补,无调剂。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2015年上半年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程序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联系人:贾老师

 监督电话:010-69744206 联系人:温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附件1:2015年上半年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笔试大纲.docx
 附件4: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用专技岗(财务类)考试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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