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地病中心:
为贯彻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07年研究生导师上岗及招生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校不对各学院下达招生计划,由导师自愿申请,请学院严格按哈医研教字(2004)22号文件《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把关,经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二 、57周岁以下年龄的博士生导师可以申请招收硕士生。其中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或省攻关重大(重点)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15万元以上)者,直接上硕士生招生目录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临床医学和口腔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生招生继续实行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科学学位主要培养科研能力,专业学位主要进行本学科专业临床能力培养。上岗导师可以任选其一,也可两者均选。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可以任选。往届生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具有医师资格。
四 、自2007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招生医学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及专业基础综合(300分)。具体要求如下:
1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西医综合”(代码306),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预防医学综合” (代码601),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内容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卫生、毒理学。
3 、口腔医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口腔综合”(代码602),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内容包括: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修复、解剖生理、组织病理、正畸学。
4 、药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药学综合”(代码603),由学校自命题。内容包括:药物分析、天然药化。
5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跨学科门类授予医学学位),专业基础综合为管理综合(一)或管理综合(二),由学校自命题。内容包括:
管理综合(一)(代码 604):社会医学、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
管理综合(二)(代码 605):组织行为学、医学心理学、管理学基础
五 、理学门类中生物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和法学门类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初试仍考四门,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50分)和专业(150分)。
六 、已经具备导师资格并申请2007年招收硕士生、博士生的指导教师,请于7月12日在网上下载《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填写完整后于7月13日交各学院研究生科审核。
七 、各学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录入微机(招生目录),连同指导教师简况表于7月17日上报研究生学院。
八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其中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医学门类各专业复试时除综合面试外,需笔试专业课(按二级学科命题)。
附件:1 、2007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 、2007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 、2007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2007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6 、哈医研教字(2004)22号文件《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