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中医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中医骨伤科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等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须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获得 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1.网上报名
通过因特网,登陆福建中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10393yjs.co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下载相关表格。
网上报名日期:2007年3月1日8:00至4月16日18:00
2.报名确认
考生须在2007年4月20日前将完整的报考材料送达或寄达我校研招办,报考材料不齐或逾期递交者将视为放弃报考,我校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报考材料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建中医学院大学城校区研招办收,邮编:350108(外地考生可函报);
四、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报考登记表(须在指定位置贴上二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位专家推荐意见书(由专家直接寄达或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4.目前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前须补交);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准考证(须在指定位置贴上二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答辩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入学前须补交);
8.体格检查表(纸张规格不限);
9. 资格证书复印件(限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10.其它材料(能证明考生科研水平、临床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清单,科研课题标书,获奖证书等);
11.报名费人民币190元;
12.同等学力考生需根据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见附件),提交相应的材料。
★说明:
1.纸张统一用A4复印纸,有特别标注者除外;
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3.报考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
4.考生需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名,确认复印材料的真实性。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试时间2007年5月26至27日;复试时间5月28至29日。地点:福建中医学院大学城新校区。
六、招生人数
2007年预计招生15名(实际招生数待教育部下达,目录中公布的招生数仅供参考),其中部分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初试内容:详见专业目录;同等学力须加试《自然辨证法》和2门硕士生主干课程;
2、复试内容:①外语口语测试 ②导师组面试
八、学习期间待遇
按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和省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待遇规定办理。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享受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可延长一年。
十、本简章由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2007年同等学力考生攻读福建中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附件: 2007年同等学力考生攻读福建中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除符合《福建中医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⒈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⒉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⒊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
⒋具备以下任何一项的条件;
⑴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5名)或三等奖(排名前3名);
⑵论文在SCI、EI、SSCI期刊源发表或收录达1篇(第1作者);
⑶近3年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2篇或省级以上杂志发表5篇(CN号,第1作者);
⒌目前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排名前2名)或地厅级科研课题(排名第1),科研经费不低于1万元;
⒍录取方式为委托培养。